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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09  中國時報 藝人鑑價法制化 快來買林志玲? 朱梅芳/台北報導 名模林志玲短短半年爆紅,經紀公司和她都賺翻天,不過未來投資人也有機會靠著林志玲 的超人氣賺進大把鈔票!金管會年內將「鑑價法制化」,不僅讓金融機構的合併有所規範 ,包括像林志玲等知名藝人,未來如經鑑價程序換算出合理資產價值後,即可發行資產證 券化商品。 鑑價機制法制化後,演藝圈除了藝人簽訂酬勞的合約、未來的發展、藝人代言商品,甚至 創作者的劇本、詞曲等,只要有合約或法律保障,具有可轉移的資產性質,即可以鑑價發 行證券化商品,民眾就可早早買下像周杰倫、張惠妹、林志玲等可能會爆紅的證券化商品 做投資。 金管會主委呂東英日昨在政大講授「企業鑑價制度」,為讓同學了解,自曝他和林志玲的 父親是同學,他說,林爸爸就曾問他:「要如何延續林志玲的超人氣,創造更高價值,以 避免10年後林志玲不紅了的窘境。」他給的答案就是可靠未來的「鑑價法制法」,將藝人 的名氣運用到極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2.6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