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cdkimi (一輩子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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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弄丟演唱會門票 別人劃位爆爭執
時間Sun Apr 1 20:03:10 2012
http://news.msn.com.tw/news2592930.aspx
〈獨家〉弄丟演唱會門票 別人劃位爆爭執
場內阿妹唱的很HIGH,走道都聽得到,穿著藍色衣服的女子心急地跟工作人員抱怨,她的
票掉了。掉票女子:「我OK,我願意配合,但我希望快一點,我不想錯過這個表演。」
但工作人員進場確認後,發現位子上卻有人坐,男子看表演看到一半被叫出來,火氣更大
。持票入場男子:「你拿走我的票你要負責。」掉票女子:「那是我的票。」
持票入場男子:「不是,今天不是你的票的問題,我問你一個問題,你今天如果上網買票
,我賣你票之後,然後我來鬧。」掉票女子:「我沒賣票。」持票入場男子:「你叫主辦
單位出來嘛,這裡也有媒體在,沒關係啊,我要回去看表演啊。」
男子說他的票是網拍買來的,氣氛鬧得好僵,這麼尷尬,都為了1張2800元的票。藝人張惠
妹:「And I…。」
真的是太想聽阿妹唱歌,既使票不見了,女子也想到現場看看,有沒有辦法進場看表演,
其實一方聲稱有買票還報出座位編號,但是票不見了,坐在椅子上的人又是拿票入場,最
後變成主辦單位夾在中間。
主辦單位表示,演唱會的票不記名,而且算是有價證券,所以他們認票不認人,但消保官
有不同見解。台北市消保官陳宏星:「盡可能要導正業者,對消費者不友善的情形。」
如果消費者從官方窗口買票,要保留原始的購票證明,並且提早到現場,但是買黃牛票或
是網拍上面競標等等管道拿到入場券,通常不會有購票證明,這樣就很難捍衛自己的權利
,目前唯一的方法就是,妥善保管門票,否則現行法令是無法保護把票丟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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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75.155.4
※ 編輯: wcdkimi 來自: 203.75.155.4 (04/01 20:04)
推 leonhan:我覺得本來就是掉票自己要負責 04/01 20:15
推 mikejason38:對阿~那我也要到現場說我調票~超爽的 04/01 20:22
→ power7:其實原持票人告侵占也是他的權利 04/01 20:25
推 VegasThu:And I 那一段是怎樣XD ~ 04/01 20:35
推 curioregnal:And I是I Will Always Love You歌曲的歌詞 04/01 20:41
推 Roykan:結果其實是And I...say hey ya ya ya~~~ 04/01 20:42
推 notlikeleo:為什麼覺得這篇新聞中間有點搞笑XD 穿插阿妹歌詞是怎樣 04/01 20:45
推 koinic:哈 因為電視上有穿插影音畫面 剛看到 當事人火氣都不小>< 04/01 21:26
推 Lovemei:這是新聞逐字稿才會有此情形 04/01 21:27
推 koinic:此外剛TVBS也轉播了今晚特別嘉賓對阿妹的橋段 超嗨的 04/01 21:28
推 koinic:哈林端出貌似婚戒的東西送阿妹(可能沒看清楚) 阿妹超驚訝XD 04/01 21:31
推 jillfan:樓上請問有新聞影片可以看嗎?? 04/01 21:43
推 ppnew:掉票怪誰啊! 買票人倒楣 04/02 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