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2月06日10時41分国誤:體壇週報国鈊
內斯塔近來不但狀態一般,經濟上也出了一點麻煩,問題還是出在當年他還在拉齊奧
時同荷蘭範多恩公司所達成的協議。按照該協議規定,內斯塔將在他當時與拉齊奧的合同
期滿時的2001年的7月1日自動成為該公司的代理球員。可事實上,內斯塔在老合同
未到期之前私自同拉齊奧續約到2004年。
該公司日前已經將訴訟提交到了羅馬的民事法庭。該公司認為,既然如今內斯塔已
加盟了AC米蘭,那麼違約金的問題上,就該AC付400萬歐元,拉齊奧付200萬
歐元,其餘的由內斯塔個人支付,這樣內斯塔一人就要支付將近1000萬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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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是一方當事人之說法.....
等著另一方小內代理人---貝總的"御用律師團"出擊.....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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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an and Madrid are not so far away
if we go on loving each other"
~Demi Alberti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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