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BYINCAR: 有耿 05/01 00:09
※ 編輯: dreamka (114.40.17.218 臺灣), 05/01/2020 00:12:37
推 teddy: 硬派寫實 給推 05/01 00:14
推 qwefghzxc: 笑死 是結合時事創作的嗎 05/01 00:18
推 heinse: 笑死 我是法官一定判你無罪 05/01 00:18
推 MyLylia: 時事梗推 05/01 00:21
※ 編輯: dreamka (114.40.17.218 臺灣), 05/01/2020 00:24:04
推 hcmeowmeow: 哈哈哈 05/01 00:23
※ 編輯: dreamka (114.40.17.218 臺灣), 05/01/2020 00:39:10
→ derekjj: 乾XD 05/01 00:39
推 jackie1115: 笑死,這梗很新喔 05/01 00:54
推 cyclone055: 笑翻 05/01 01:04
推 cyclone055: 你們敢違抗擁有精神疾病證明書的我嗎? 05/01 01:05
推 a22122212: 硬派寫實 05/01 01:14
推 gfhnrtjpoiuy: 精神障害證明=無條件做愛通知書的時代到來了嗎 05/01 01:40
推 gox1117: 硬派寫實 給過 05/01 01:57
推 minoru04: 強姦好像還是沒逃過的 殺人符合時事 看起來.. 05/01 02:15
推 GGINDOWBOW: 鬼島司法界實況 05/01 02:27
推 lunawalker: 看起來只好姦殺了(燒 05/01 02:34
推 lp2650056: 這...神作 05/01 02:35
推 Sagemode: 待宰 05/01 02:44
推 vandervaal: to be continued出來的時候有聲音 05/01 03:05
→ vandervaal: 說句認真的,在現實世界這樣作不怕被私刑嗎? 05/01 03:06
推 HAHAcomet: 樓上你是說判案法官嗎? 05/01 04:33
推 jouhouya: 可是 05/01 05:49
推 wate5566: 時事梗 05/01 07:11
推 saberr33: 台灣價值給推 05/01 07:18
→ shuten: I'll be the roundabout 05/01 07:24
推 bowcar: 我想大家應該知道這樣也沒辦法被判無罪對吧...... 05/01 07:53
推 Ponder1230: 笑死 05/01 08:02
推 HellFly: 台灣價值推 05/01 08:09
噓 A380: 待宰 05/01 08:26
推 pp096127: 準備來掛號了 05/01 08:26
推 colur: 看了這篇文就真得以為會無罪還去做,是在小看人的智力嗎? 05/01 08:28
→ colur: 阿原來是在小看有疾病的人的智力啊 05/01 08:28
推 cloud7515: 這就是在諷刺時事啊 05/01 08:34
→ sopdet: 強暴時明顯不在精神病發作狀態一樣有罪 05/01 08:55
→ cloud7515: 在不在發作狀態是浮動標準 看法官心情 05/01 08:59
推 lockbacker: 在有監視器錄影的地方殺人都無罪了 不怕 05/01 10:49
推 Antihuman: 當事人在強姦期間持續出現幻覺,足見沒有判斷行為違法 05/01 10:55
→ Antihuman: 的能力,依刑法19條判無罪 05/01 10:55
推 Shin722: 強姦時有沒有發病,不是你說的算,是法官和醫生看有沒有 05/01 11:05
→ Shin722: 和要不要夾那道菜 05/01 11:05
推 duece0927: 這新聞昨天才有的欸 寫的真快 05/01 11:33
推 danielqwop: 只能苦笑了 05/01 11:36
噓 prudence: .......... 05/01 11:52
推 koiiro: 無罪,穩 05/01 12:14
推 uco330: 看到標題就笑了 05/01 12:23
推 jardin123: 整篇都是梗 笑死 05/01 12:26
→ Kingofknife: 可是我覺得強奸這行為認知太明確 05/01 12:32
→ Kingofknife: 殺人還可能我不知道這樣做會死人無認知誤殺 05/01 12:32
→ Kingofknife: 強奸你必須要有必要知識 否則會做很蠢的性行為 05/01 12:32
推 dripcoffee: 他也有可能整篇其實都只是在空幹啊 05/01 12:58
推 BDrip: 難說以後為了生育率.. 05/01 13:11
※ 編輯: dreamka (114.40.17.218 臺灣), 05/01/2020 13:14:54
推 AFISH111: 等等 你有調查學妹的家庭嗎 05/01 13:56
→ AFISH111: 如果學妹家是高官權貴或者法官律師 你死定了 05/01 13:56
→ AFISH111: 別說精神診斷書 就算是真的精神病也死定了 05/01 13:57
推 ilove640: 笑死 05/01 14:26
推 louitevo: (知るかバカうどん)嘘も付かない純粋な存在 05/01 14:57
→ louitevo: 我腦中突然想到這本XD 05/01 14:58
噓 a1379: 真噁心 05/01 15:08
推 ab4daa: 羨慕推 什麼時候我才能有證書ㄋ 05/01 15:18
→ cloud7515: 下一篇就是學妹的律師拔拔出來反殺了 05/01 15:43
→ cloud7515: 發動律師證的效果!將對手的精神障礙證明無效化! 05/01 15:43
推 fragmentwing: 還額溫槍 逆時鐘XD 05/01 15:46
推 koty6069: 硬派寫實 05/01 21:28
→ soywu: 不要這樣汙辱污名精神障礙者可以嗎? 我有精神科重大傷病卡! 05/01 22:44
推 g3sg1: 放心 都有殺人全程被拍下還是無罪的了 也有殺人沒精神病但 05/01 23:13
→ g3sg1: 因為高學歷關幾年就出來了 還當上司改委員 厲害吧 05/01 23:13
→ Antihuman: 誰 05/01 23:44
推 whhw: 笑死 05/01 23:58
推 airbear: 我不當工具人啦 久久 05/02 01:07
噓 keroroman: 噁心。 05/02 01:29
噓 qqq3232: 可憐哪 05/02 01:53
噓 danieljou: 可憐哪 05/02 02:52
推 Hod: 硬派寫實推 05/02 08:38
噓 nakomone: 會有這種想法 可憐娜 05/02 10:31
推 GFGF: 有笑有推 05/02 12:41
推 lolitass: 太寫實不實用 05/02 13:40
推 wai0806: 笑死 05/02 17:28
→ danieljou: 你聰明多了 隔壁板都被調查了XD 05/02 19:17
推 vandervaal: 回HAHA被私刑的當然是強暴犯,不管是個資故意被洩漏之 05/03 01:36
→ vandervaal: 後被綁走,還是被女主的親友團找上門蓋布袋,只要男主 05/03 01:36
→ vandervaal: 被打到永遠沒辦法重返社會我覺得都沒問題 05/03 01:36
→ vandervaal: 雖然理性上知道私刑不對,但看到這種結局還是很愉悅 05/03 01:36
推 sun123456tw: 民怨爆漲久了私刑只是早晚 唉唉 05/03 02:38
噓 jack12872: ...連逛個裏洽都能看到這種東西我果然不配活在這世界 05/03 13:39
→ jack12872: 上 05/03 13:39
噓 a456618: 這很諷刺啊 推文一堆不敢面對到崩潰噓 ㄎㄜㄌㄧㄢㄋ 05/03 19:55
→ shintz: 被轉去八卦版了 05/03 19:56
推 d125383957: 不懂上面在爆氣什麼 05/03 20:02
推 Oasia5566: 只能推了 05/03 21:35
噓 leonumber01: 噁心 05/04 00:23
推 d125383957: 覺得噁心的是都沒看過雷普本嗎 05/04 01:36
推 ken890126: XDDDDDDDDDD 05/04 08:26
推 YomiIsayama: "哥,你拿我的充氣娃娃在這幹什麼?衣服穿好回家吃藥" 05/04 10:08
推 fransice7: "「我不當善類啦! 玖玖!」" 笑死XD 05/04 10:21
推 kindhearted: 應景寫實 05/04 11:16
噓 Ramon325: 法條爛法官判的來都能討論 05/05 03:20
→ Ramon325: 但拿精神病患者來羞辱司法很沒必要 05/05 03:21
噓 Milandess: 不要拿病患來嘲弄你不認同的時事。 05/05 21:33
推 Becuzlove: 很明顯的諷刺呀 不錯 05/09 04:00
推 eternalsway: 法官一定判無罪,原來台灣正在邁向OO合法化呀 05/10 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