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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Kotaro板友的原文-------------- ※ 引述《seaslug (*Kanon~雪之少女*)》之銘言: : 推 hinofox:http://0rz.tw/232pL 之前FF8有出過同人葉鍵專輯 02/21 01:20 : 不好意思看到這我想要問一下,那張專輯是屬於怎樣的類型呢?@@ 有人有嗎? : (從之前就在問XD 終於找到資訊了) : 我是想順便問問大家的意見,我自己歸納同人音樂可能分這幾種: : A.拿原曲無vocal版本,配上自己錄的vocal,也就是ReVocal (有這種稱呼嗎=.=a) : B.旋律不做大變動下,重新編曲錄音,也就是ReArrange : C.拿去混音,所謂的Remix (不過這通常要原製作才有辦法) : D.原創曲 : 其中A,B可能還有"詞改編"的可能性,像是中文版的鳥之詩....XD : 我的問題是 : (1)上面所述四種到底哪些算是"二次創作"?只要是原作品的衍生即算嗎? : 比如有人出了一張[跟C.C.一起吃披薩之情調音樂]為主題的原創專輯能算二創嗎XD B、D比較算是正統的二次創作物 A因為使用了原來的編曲,因此若是沒有向原作者提出申請→盜用 C則是因為使用了原曲的錄音素材,因此若是沒有向原作者提出申請→盜用 : (2)A適合出現在同人場合嗎? : 或問,單獨只有"詞改編",能夠為大家所接受而在同人場販售嗎? : 如果有強者開始[日文歌中文化]補完計畫....或是像大陸的那兩位"仆街男孩" 基本上日本同人市場幾乎沒有A這種產品 (這種東西叫作卡拉OK帶吧 XD) 以B、C(但並不使用原曲的錄音素材)、D為主流 : (3)如果自己玩玩,附上原詞曲製作人放在自己的網站上就算了 : 今天大家覺得,如果要出同人音樂專輯,你會比較喜歡、期待ABCD哪種? 即使放在網站上,因為著作權人要求的不同,還是有可能違反著作權法喔 如果該作品有交給JASRAC(社團法人日本音樂著作權協會)信託 那麼無論是何種使用,都必須向該單位申請、付費 若是沒有交給JASRAC信託的樂曲 (例如說大部份的18x遊戲主題曲) 就要看各家遊戲公司對於改作的容忍度了 例如說Leaf或是Key等品牌,對於用耳朵抓音並重新編曲的同人音樂是OK的 只要不是進行大規模的商業販賣 (例如永邦精選) 他們都將之視為二次創作物,不會予以干涉 交給JASRAC信託的樂曲 (像是涼宮春日ED) 使用這些歌曲時,請向JASRAC提出申請,因為日本的同人社團也是乖乖地申請 : 小的未曾去過日本的同人場,聽過的同人專輯也很少, : 煩請各位給予資訊、不吝指點、敬請指教<(_ _)> -- ++ cafe tricot ++ http://cafetric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42.170
legendmtg: 借轉個板 02/21 19:33
syterol:我想問18x遊戲主題曲少交給JASRAC信託的原因? 02/21 19:47
Kotaro:因為沒有必要啊 XD 像這類歌曲很難有二次使用(例如說電視 02/21 22:51
Kotaro:公播)的機會 所以交給JASRAC信託沒有實質效益 02/21 22:52
inoueryo:原來如此~ 這是很重要的資訊~ 台灣同人音樂怎麼申請? 02/21 23:50
Kotaro:台灣的話應該不能直接跟JASRAC申請 可能要透過MUST吧 有需 02/22 02:11
Kotaro:要的人可以試著跟他們連絡 http://www.must.org.tw/ 02/22 02:12
------------以上感謝Kotaro分享的資訊,以下是我的補充-------------- 爬完MUST的網站後,大概整理了一下目前我所知的狀況: 因為手邊剛好沒有著作權方面的書只能大概整理一下@@ 1.什麼時候要找MUST?MUST在做什麼的? MUST保護的是「音樂人」,然而沒有向其申請成為會員者不在保護範圍內 並且向「音樂利用人」收取「公開演出權」、「公開播送權」、「公開傳輸權」 三種著作財產權費用,按照比例分配報酬給受保護的音樂人。 MUST只管這三種著作財產權而已,不包含其他如「重製權」、「改作權」等等的。 對於一般的音樂利用人: 簡單來講,你今天買了一張正版CD,買的只有「個人或家庭使用權」及「所有權」 如果你要拿去「公開演出、播送、傳輸」,還要另外跟MUST申請並支付費用! MUST會把你支付的報酬按比例分配給受保護的音樂人,再從其中抽管理費。 所以不管是在店面、在電台、網路、或各種公開場合管道播放、演奏「別人的音樂」 只要牽涉到公開權的,你都要向MUST申請授權並繳交費用! (除非你放的音樂是非MUST會員製作的,但市面上超過90%都在保護之內) (另外網路管道目前還在審議中) 如果你是製作音樂的音樂人,可以免費跟MUST申請成為會員, 等於是請他們幫你收取公開權相關的報酬,只是會從報酬中抽管理費(20%或30%) 如果不想請他們幫忙的話,大概就要自己想辦法去收公開權費用吧.... MUST認真起來的話,可是能收非常龐大的報酬,因為公開放音樂的場合管道很多@@ 2.哪些人在MUST的保護範圍之下?日本歌之類的外國專輯算嗎? 在公開場合播放國外地區的CD,一樣要跟MUST申請授權, 因為MUST有取得「國際藝創家協會CISAC」之會員, 如美國ASCAP、英國PRS、日本JASRAC等,參考網址: http://www.must.org.tw/must_is.htm 所以如果今天放的是受國外協會保護的音樂專輯,MUST要幫他們代收授權並轉交! 也就是說,你在國內公開播放國外受保護專輯的話,要跟MUST申請 同樣地,在國外地區播放國內專輯,也是要跟當地的協會申請, 他們會代收授權再轉給受保護的音樂人。 3.但今天重點來了,如果是要拿去改編的話咧?影響的是「改作權」 著作權法第六條規定:「就原著作改作之創作為衍生著作,以獨立之著作保護之。 衍生著作之保護,對原著作之著作權不生影響。」 「改作」之定義,依著作權法第三條第一項第十一款規定: 「指以翻譯、編曲、改寫、拍攝影片或其他方法就原著作另為創作。」 公開使用「自己的改作」並不需要找原作公開授權,因為公開權是自己的 (若用的是別人的還是要) 所以關鍵就在於「改作權」的授權! 在台灣的話,由於MUST不管「改作權」,所以是不需要跟他們申請的 不過改作權的授權可能會比公開權要貴很多,當然也要看到什麼程度 至於板友舉例像涼宮春日ED的改編要向JASRAC申請這個部份, 那是因為日本的JASRAC是完整的著作權保護信託,已經包含改作權在內了。 http://www.jasrac.or.jp/contract/trust/explan.html 有人知道他們那些同人社團花了多少錢取得改作授權的嗎XD (詳細希望) 所以照目前的情況來看,因為台灣的MUST沒管改作權, B這種二次創作物,可能算是灰色地帶......... -- ╭═╮╭═╮╭═╮╭═╮╮ ╮╭═╮ ╰═╮╠═╯║ ║╰═╮║ ║║ ║ ╰═╯╰═╯╰╯╰╰═╯╰═╰╰═╣ ╭═══════════════╮ ║ ╰══════════╯easlu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6.141.218 ※ 編輯: seaslug 來自: 140.116.141.218 (02/22 12:36)
Kotaro:唉呀 MUST真是令人頭痛 不過就算MUST不管 JASRAC還是會抓XD 02/22 14:31
Kotaro:因為YouTube上有數萬支影片都是JASRAC掃掉的... 02/22 14:31
inoueryo:唉~ 希望趕快把規則給搞清楚阿~ 02/22 18:46
seaslug: 第三點不夠清楚嗎XD? 02/22 19:06
inoueryo:$_$ 不夠清楚~~ 如果$$合理的話~ 我會當乖乖牌~ 02/23 00:11
seaslug:就是承接K大說的,想要自己做重新編曲的話,注意改作授權 02/23 15:11
seaslug:有預算的話可以想辦法去聯絡原作者或原公司(權利人).... 02/23 15:12
seaslug:不過可能有點難度就是 所以目前算是灰色地帶(懂意思就好) 02/23 15:13
inoueryo:收到~ 02/23 2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