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活動一開始的策略走向是很重要的
之前一開始參加的時候
co-branding似乎是一個很重要的想法
但是真正在執行的時候就變的很薄弱了
這個跟傳單裡的內容是分開的應該有很大關係
畢竟一次要跟人家宣傳兩種不同事情是相當不易
學校似乎對跟企業合作的社團活動抱持著較為反對的態度
所以以後要辦類似活動在場地方面要先特別注意
OCP實在是相當辛苦,無論有什麼狀況都要支援
活動期間也都要身先士卒也不能有任何抱怨
實在需要過人的耐心和毅力
不過活動中的變數是真的很多
有時候真的需要很多幫手
不然只靠著基本的oc真的有點不夠
一開始場地我是到課活組填資料的
但是因為鹿鳴廣場她上面規定是只能借12:00~13:30
所以直接去問場地股的林股長
當她得知這是跟企業合作的一個宣傳活動時
她表示要借場地的話要付一筆場地費(不便宜)
所以就找ocp子歆出馬
改用社團名義借這個場地(就不說有跟企業合作了)
一切就變的很順利
由於是靜態擺設
所以學校最後也沒干預擺設的時間
大致上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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