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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下玩家每次登錄帳密後點選同意的服務合約書: 第二十八條、契約之終止及退費 甲方得隨時通知乙方終止本契約。 契約終止時,乙方於扣除必要成本後,應於三十日內以轉換為NCoin點數或現金或匯款或 掛號寄發支票方式退還甲方未使用之儲值或遊戲費用。 甲方有下列重大情事之一者,乙方得於通知甲方後,立即終止本契約之一部或全部: 一、利用任何系統或工具對乙方電腦系統之惡意攻擊或破壞。 二、以利用外掛程式、病毒程式、遊戲程式漏洞或其他違反公平合理之方式進行遊戲。 三、經司法機關查獲從事任何不法之行為。 四、甲方累計兩次違反遊戲管理規則時。 乙方對前項事實認定產生錯誤或無法舉證時,乙方應對甲方因終止契約所生之損害 負賠償責任。 乙方因前述之重大情事之一而與甲方終止契約時,乙方不退還甲方未使用之儲值 或遊戲費用,若乙方因此另有損害甲方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 點下同意的時候,遊戲公司的立場就當玩家已審閱過合約內容並且同意此合約內容, 因此我認為使用外掛程式部分,對公司沒損害乙事,頂多只是不對玩家索取賠償。 玩家已同意"甲方使用外掛,乙方不退還甲方未使用之儲值或遊戲費用" 現在那些外掛玩家,向消保會申訴的立場是: 1. 我有使用外掛 2. 我被吉立恩查獲使用外掛,鎖我的帳號,造成我之後未使用的月費/季費損失。 3. 我要申訴吉立恩"鴨霸"的行為 基於上述理由,我認為這200個人的申訴, 一‧點‧都‧站‧不‧住‧腳。 -- 普雷奇翁-天族治癒-氣質豬腳 血盟: 血刺之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9.77.235.195
w90j1630:推你 10/16 21:57
emiyashiro:__妳 10/16 22:22
AriaPokoteng:問題在於定型化契約不一定在法律上站的住腳.. 10/16 22:33
wild2001:要是與法律違背 契約將不成立 不管你有沒有同意 都會做廢 10/16 22:46
mimchu:那哪裡違規? 10/16 23:14
JG559:上了年紀的消保官哪裡懂外掛是幹麻? 他們只會看金錢損益 10/17 00:27
Lancastre:同樣是月費遊戲,WOW抓到是刪人物不鎖帳號~~ 10/17 01:27
Lancastre:美商比較精通法律之道,在法理上都站得住腳,所以不怕 10/17 01:28
Lancastre:相形之下,NC的作法顯得粗暴,加上選擇性執法,才有爭議 10/17 01:29
Lancastre:不過個人傾向陰謀論啦,反正改版前都用力抓,改完剛好放 10/17 01:30
Lancastre:手動玩家還來不及叫好,就因上述粗暴作法引來爭議.... 10/17 01:31
Lancastre:最後改版後手動玩家回流+外掛玩家被放,剛好人潮回流=v= 10/17 01:31
Lancastre:股票又是一陣長紅XDDDD 10/17 01:32
domogucci:還是希望從遊戲設計改善比較好= = 10/17 08:08
Mizkyo:抓到砍人物不錯~~不然鎖帳號人物留著不就代表還會放出來 10/17 10:36
Mizkyo:比如過年過節 初一十五都會特赦 10/17 10:37
forever430:推你 10/17 16:15
forlin:法律沒有規範的事情太多 難道用外掛法律明言合法? 10/17 17:50
forlin:不要拿國小老師教的契約內容不得違法這種通說來亂套 10/17 17:52
forlin:連堂堂中華民國本身法律違憲處都不少 難道外掛要申請釋憲? 10/17 17:54
lily7306cc:推推喔 那些人真丟臉 打然喊救人 老套 10/17 23:27
fndlove:看了一下定型化契約,我不覺得外掛停權這點有違反什麼法 10/18 14:42
fndlove:外掛者促進道德?改善社會風俗?對社會有益? = =? 10/18 14:43
fndlove:這200件case,基本上他們承認自己有使用外掛就是失敗 10/18 14:44
Dix123:wild好像很會講 那能說出該契約與法律違背的地方嗎? 10/19 02:03
wild2001:沒有任何一條法律准許NC 任意剝奪他人財產 更何況不補償 10/20 00:17
wild2001:定型化契約依消費者保護法第二節 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 10/20 00:26
wild2001:法律沒有規定能不能用外掛 但是每一個人多多少少都有用到 10/20 00:30
wild2001:PLUGINS TOOLBARS 都是外掛 有好也有壞的 數不勝數 10/20 00:34
wild2001:NC的做法不夠周延 法律未規定事項 只剩下道德規範 10/20 00:37
wild2001:金錢<=>時間 終點都是50級 過程不同而已 10/20 00:42
wild2001:從RO開始的外掛VS手動的戰爭 從未止息過 誰勝誰負很明顯 10/20 00:45
fndlove:目前定型化契約也只是草擬,尚未正式發布 10/20 02:04
fndlove:在正式發布以前,也只能勸導遊戲公司盡量尊照契約範本立約 10/20 02:05
fndlove:為了避免金錢賠償的糾紛,我能想到最好的方式是刪除角色 10/20 02:08
fndlove:對於練到高等的外掛者,人物被砍掉損失也不小 10/20 02:09
jelin2:電磁紀錄不屬於個人財產 WILD你說的好像有偏差 10/20 09:35
centaurjr:目前電磁紀錄還不是屬於個人財產,請不要人云亦云 10/20 09:45
centaurjr:一般存放在你自己電腦裡的才算你的個人財產,存在遊戲公 10/20 09:46
centaurjr:司裡,你能有限度使用的並不是你個人財產... 10/20 09:46
wild2001:每個月花的月費不是錢嗎?契約未到期而單方面終止 這對嗎! 10/20 15:24
wild2001:就像租屋到月底 月中就要你滾蛋一樣 這樣對嗎! 10/20 15:24
forlin:用外掛就像租屋契約中規定不准結構修繕結果你把客廳打穿... 10/20 15:54
forlin:你違反了契約規定事項 房東不轟你出去才怪 還會告你勒 10/20 15:54
forlin:我又想機婆了 WILD你玩哪服哪個ID阿? 好想知道喔~~ 10/20 15:57
wild2001:結構修繕相當於改封包走漏洞了吧 你的比喻很奇怪... 10/20 16:10
forlin:契約規範所不允許的事情你硬是要做 哪裡比喻不同了? 10/20 16:16
forlin:你以為房屋契約只有不准結構修繕這種條例喔?不准的事情多了 10/20 16:16
forlin:契約你同意了 就要照規則走 還是你認為登入的同意事項 10/20 16:19
forlin:不應使用外掛程式這點妨礙了你受法律保障的基本權益? 10/20 16:20
forlin:真的這麼認為 趕快去告法院說契約不成立阿~看你會不會贏 10/20 16:20
wild2001:契約本身合不合法 都沒有定論了 不管你同不同意 都沒意義 10/20 16:22
forlin:你認為契約不合法趕快去告阿...看法官會不會保障你用外掛 10/20 16:24
forlin:簽契約去殺人是違法的 簽契約要你不用外掛 哪裡違法? 10/20 16:25
wild2001:不要再輕易相信 人家契約怎麼寫就要怎麼做了 10/20 16:25
forlin:那麻煩你趕快提告阿~~看是外掛的法益高還是契約的法益高 10/20 16:26
forlin:請個律師寫個訴狀幾千而已 想必你為了外掛的正義能夠奉獻 10/20 16:27
forlin:我在這邊替廣大的外掛使用者先謝謝你了...外掛合法聖戰! 10/20 16:27
wild2001: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用外掛違法 更何況鎖人帳號吞月費 10/20 16:27
forlin:你不想遵守契約就趕快去告吧..別無他法 10/20 16:29
forlin:也沒有一條法律規定玩遊戲用外掛是合法的阿 你邏輯好怪 10/20 16:29
wild2001:已經有200人去申訴了不是嗎? 你可以去告外掛使用者 10/20 16:29
wild2001:不過外掛那裡違法了 我還真是想不出來... 10/20 16:29
forlin:我去告外掛作啥?外掛使用者跟我有什麼契約關係嗎? 10/20 16:30
wild2001:難道你不知道 法律未規定事項 就是可以嗎...唉 10/20 16:30
forlin:房間不打穿通風很差 但契約就規定不准 你打穿了 就是毀約 10/20 16:31
forlin:這麼簡單的道理你也不懂? 打穿房間也不違法阿 違反契約而 10/20 16:31
wild2001:外掛影響了你什麼? 這還要我說嗎...很多人說過了 10/20 16:32
forlin:外掛是遊戲公司跟外掛使用者的契約議題 跟我無關 10/20 16:32
forlin:你要戰外掛對遊戲內容的影響 請另開題 我一定奉陪 10/20 16:33
wild2001:結構修繕相當於改封包走漏洞 違反電信法 10/20 16:33
forlin:不要再跳針了 今天契約要規定你不准開電視都可以 10/20 16:34
wild2001:通風差你可以不要租 同理 外掛多你可以不要玩 10/20 16:34
forlin:重點只在於你同不同意契約內容 你認為契約不合法 你是法官? 10/20 16:34
forlin:那不能用外掛不能玩你不會不要玩喔..XDD 同樣道理阿 10/20 16:35
forlin:有外掛我也玩的下去啊 不要扯到外掛跟其他玩家的關係 10/20 16:35
forlin:今天是外掛者跟nc的事情 請勿模糊焦點 10/20 16:35
fndlove: 通風差你可以不要租 同理 鎖帳號你可以不要掛 10/20 16:36
wild2001:租賃契約裡會寫 什麼樣的物品行為包括在契約內 10/20 16:36
fndlove:遊戲合約裡會寫 什麼樣的鎖號行為包括在合約內 10/20 16:38
wild2001:當然啦 只要是有違法的契約 都可以主張契約無效 10/20 16:39
wild2001:既然外掛沒有違法 你憑什麼剝奪別人的月費呢! 10/20 16:41
forlin:趕快請律師吧 消保官不可能自砸前途宣告民事契約無效的 10/20 16:41
forlin:消保官不是法官 他可以管麥當勞油沒定時換 可管不到契約.. 10/20 16:42
forlin:租屋契約你違反了還要賠保證金勒..原來要保證金也違法了 10/20 16:43
wild2001:上網查查 什麼叫定型化契約 什麼叫消費者保護法 10/20 16:43
forlin:今天整件事情就是民事契約 沒人再談外掛違法或合法 除了你 10/20 16:43
forlin:你查阿 你查看看哪條保障玩遊戲可用外掛 或者月費要退給你 10/20 16:44
forlin:趕快貼上來讓大家聞香欣賞一下.... 10/20 16:44
wild2001:保證金是租賃者弄壞房屋的維修費 不是賠償金... 10/20 16:46
forlin:很好阿你抓到一個著力點了 你可以主張沒入月費不合理 10/20 16:47
forlin:趕快去找律師商量看能不能要回你的月費阿....XDD 10/20 16:47
wild2001:使不使用外掛只是一種道德規範 法律未規定的就是可以 10/20 16:49
forlin:你的論點到底是要退月費還是可以從今後所有遊戲都該合法掛? 10/20 16:50
forlin:法律未規定的從契約阿...契約說不行 你又說契約違法 10/20 16:50
forlin:但你又說法律未規定 那契約怎麼會違法? 10/20 16:50
wild2001:侵吞月費這種事 早有人去告了 不然就不會有砍角色不鎖帳 10/20 16:51
forlin:沒有人說外掛違反中華民國法律...你一直在這打轉不是很好笑 10/20 16:51
wild2001: 不鎖帳號這種 折衷幸做法 10/20 16:51
wild2001:既然不違反法律 憑什麼扣人家月費呢? 不是嗎? 10/20 16:52
jelin2:但是你按下了我同意 表示說他這樣作為你接受阿 10/20 16:56
jelin2:你可以按不同意 10/20 16:56
jelin2:放個大絕招 不爽不要玩 10/20 16:58
wild2001:契約本身很可能是無效的 所以那個同意是按爽的 無意義 10/20 16:59
jelin2:無效是你在這邊講講就可以決定的事情喔 你誰阿? 10/20 17:00
jelin2:等判決出來就知道有效無效了 你現在也無法證明他無效 10/20 17:02
forlin:扣不扣月費是爭議1. 能不能用外掛是爭議2. 10/20 17:03
forlin:wild一直用不該扣月費這點來說用外掛合法 真的很跳tone... 10/20 17:03
wild2001:扣月費跟用外掛 是兩回事 請不要混為一談 你的邏輯呢? 10/20 17:07
forlin:我的邏輯大概是就是契約要遵守 外掛合不合法不甘我事 兩點 10/20 17:09
wild2001:契約看看就好 外掛合不合法再說 扣月費就是不對 10/20 17:12
forlin:你怎麼退一步了 你說外掛可以的耶 怎麼只爭月費了呢 0.0 10/20 17:13
forlin:契約有規定不能用 但還是可以掛 為了這點你推文這麼久 10/20 17:13
lichsimon:契約"很可能"是無效的?在確認它無效前 是不是應該遵守? 10/20 19:49
durianing:站不住腳+1,雙方協定規則自己違反了當然要有所承擔 10/20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