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NewYAWARA:「相對多數」是拿來對比「絕對多數」用的,意即不需拿超 06/09 00:49
→ NewYAWARA:過50%選票也可當選,所以又稱為第一名當選制。 06/09 00:50
→ NewYAWARA:不過AKB這次的選舉不是單一選區,所以不需要考慮相對及 06/09 00:51
→ NewYAWARA:絕對的問題。 而單記不可讓渡的計票方式,不是指每個 06/09 00:51
→ NewYAWARA:選民只有一張選票,而是每張選票的計票方式。 單記指的 06/09 00:51
→ NewYAWARA:是一次只能投一位,不能同時選擇多位。 不可讓渡指的是 06/09 00:52
→ NewYAWARA:不能對選擇成員作排序,如果第一順位被淘汰則變死票,無 06/09 00:52
→ NewYAWARA:法轉移到其他成員上。 所以「每人一票、票票等值」是 06/09 00:53
→ NewYAWARA:民主選舉的核心價值,但與單記不可讓渡投票法定義無涉 06/09 00:53
推 NewYAWARA:此外,「單一選區」意指當選者只有一位,所以像是總統選 06/09 00:55
→ NewYAWARA:舉規模大到全國,但也是單一選區的選舉。 複數選區則是 06/09 00:56
→ NewYAWARA:當選名額在兩名以上。 所以單一與複數,是當選者名額的 06/09 00:56
→ NewYAWARA:概念,和選民結構、選民涵擴幅度沒有任何關聯 06/09 00:57
→ NewYAWARA:假如今天討論的是「AKB48 CENTER選拔總選舉」,那就會是 06/09 00:57
→ NewYAWARA:單一選區了。 06/09 00:58
→ ji3g4sei:唔~我所接受的相對多數概念中,是以應當選名額為第一分項 06/09 01:13
→ ji3g4sei:分成單一、多數的兩概念。而單記不可讓渡,則是在此多數 06/09 01:14
推 NewYAWARA:如果複數選區要用到絕對多數的話,要就是多輪投票、要不 06/09 01:16
→ NewYAWARA:就是設計可讓渡的選法。但顯然這兩者都太過複雜,所以複 06/09 01:17
→ NewYAWARA:數選區的設計極少用到絕對多數的概念。 06/09 01:17
→ ji3g4sei:下的計票方式。 而現行實行單記,多數也以一張選票來投, 06/09 01:17
→ NewYAWARA:這也是為什麼「複數選區單記不可讓渡制」裡不會特意去提 06/09 01:18
→ NewYAWARA:「相對」名詞的理由。反之單一選區的選制中,則一定會強 06/09 01:18
→ NewYAWARA:調是相對多數決或是絕對多數決的理由 06/09 01:19
→ ji3g4sei:因此我不考慮單記是因為如此XD 至於絕對和相對,個人認 06/09 01:19
→ ji3g4sei:為選舉制度的設計可以重複組合,不過似乎在概念上的釐清 06/09 01:21
→ ji3g4sei:與應用有相當大的瑕疵和盲點存在著呢~ 06/09 01:22
→ ji3g4sei:不過我想當初會如此直覺想用"相對",是因為可以選21人吧~ 06/09 01:23
→ ji3g4sei:加上完全無法預估總投票人口,所以使用了"相對"了 06/09 01:24
→ NewYAWARA:使用相對是沒有問題,因為本來就是相對,只是不需要強調 06/09 01:25
→ NewYAWARA:相對這名詞和總投票人口沒有關係啊,是和當選門檻有關係 06/09 01:26
→ NewYAWARA:至於單記定義上就是只能投一人,這次選制明顯就是單記 06/09 01:26
→ ji3g4sei:但的確可以說,此處的使用方法相當粗糙XD 06/09 01:26
→ ji3g4sei:唔~但我也說了我了考量因素不同呀~只能承認到這不是"單純 06/09 01:29
→ ji3g4sei:的"單記了。 至於我所提的"相對多數代表"是選制大分類, 06/09 01:30
→ ji3g4sei:而朝霞爺所提的單記,是"計票方式",我想不能一概而論的~ 06/09 01:31
推 Yukirin:我是不是走錯板了 06/09 01:32
→ ji3g4sei:不過AKB官方也沒說他們到底採哪種選制啦 所以自己來分析 06/09 01:33
→ NewYAWARA:我現在提的都是選舉制度的基本定義啊@@" 如果是指不同 06/09 01:34
→ ji3g4sei:的確就會有很多想法浮現出來了~ 我想這是個好現象啊XD 06/09 01:34
→ NewYAWARA:的概念的話,建議用學術認定外的其它名詞取代會比較好 06/09 01:34
→ ji3g4sei:原來如此~ 這樣的確會造成使用及理解上的困擾~ 06/09 01:36
→ NewYAWARA:我的看法是這次的選制,除了違反每人一票票票等值的民主 06/09 01:36
→ NewYAWARA:價值外,單就選制而論,完全符合SNTV的學術定義 06/09 01:37
→ ji3g4sei:多少就會有"為賦新意"的感覺了~ 只是我還是很堅持單記 06/09 01:38
→ ji3g4sei:不是"選制"XD 至於新的名詞,一時之間還真想不到XDD 06/09 01:38
→ ji3g4sei:選制本身我想我提的"相對多數代表"還是可算的,而其本來 06/09 01:40
→ NewYAWARA:單記真的是選制...它是相對於連記的概念 06/09 01:40
→ ji3g4sei:就符合SNTV呀~ 我只是對於朝霞爺題的單記"投票方式" 06/09 01:41
→ NewYAWARA:連記又分為限制連記、全額連記、可重複連記等細項 06/09 01:41
→ NewYAWARA:它在政治學的定義上就是一張選票的投法,不去管一人幾票 06/09 01:41
→ ji3g4sei:不大能理解而已,因為我一直以來學習它是記票方式呢~ 06/09 01:42
→ NewYAWARA:至於相對多數代表…說實話這個名詞我是第一次聽過@@ 06/09 01:42
→ NewYAWARA:可以的話能不能提供哪一本介紹選舉制度的書有提到,我也 06/09 01:43
→ NewYAWARA:想參考一下它的學術定義,更新一下我念過的東西 06/09 01:43
→ ji3g4sei:"計票方式"是包含在選舉制度下沒錯,但要說它是整個選制 06/09 01:43
→ ji3g4sei:我還是不大能接受~ 06/09 01:44
→ NewYAWARA:選制包含「選區規模(單一或複數)」 「當選門檻(相對或絕 06/09 01:44
→ NewYAWARA:對或另有規定)」、「計票方式(單記或連記、可否讓渡)」 06/09 01:45
→ NewYAWARA:而SNTV就是包含這三項的「選制」而不僅只是「計票方式」 06/09 01:45
→ ji3g4sei:是呀,所以不能單純說計票方式=一個選制吧 我是這樣想法 06/09 01:46
→ ji3g4sei:因此在我理解"單記"是種"計票方式",我自然就不會想成它 06/09 01:47
→ ji3g4sei:是選制囉~ 相對多數代表制是Lakeman教授提的, 06/09 01:48
→ NewYAWARA:所以我指的是SNTV選法(複數選區單記不可讓渡制),而不 06/09 01:49
→ NewYAWARA:是只說「單記」投法呀? 06/09 01:49
→ ji3g4sei:majority system。 如果是中文翻譯名稱使人搞混,那就可 06/09 01:50
→ ji3g4sei:能是翻譯者的問題了?? 原來朝霞爺後面推文說的"單記" 06/09 01:51
→ ji3g4sei:是指這意思~ 那麼我理解了XD 雖然我計票部分還是覺得不單 06/09 01:52
→ ji3g4sei:純可稱單記啦~ 而且其實我後來發現,基本上我們的概念是 06/09 01:54
→ ji3g4sei:相同的,只是出發思考的系統不同,然後我沒考慮到單一& 06/09 01:55
→ ji3g4sei:複數選區的部分了 至於朝霞會提到單記也沒錯 因為它是後 06/09 01:57
推 NewYAWARA:majority system主要應該是用在單一選區的概念… 06/09 01:58
→ NewYAWARA:除非現在單純討論center的選舉,否則用這概念有點奇怪 06/09 01:58
→ NewYAWARA:一張選票只能投給一個人,那就是單記了啊@@ 這是定義 06/09 01:59
→ NewYAWARA:計票部分是要看該張選票可不可讓渡這一塊來看 06/09 02:01
→ ji3g4sei:來王業立細分出來的。 嗯~至於majority system,由於教受 06/09 02:01
→ ji3g4sei:老師並沒有詳細說明只能用在單一選區的原因,因此我或許 06/09 02:04
推 NewYAWARA:majority system不是只能用在單一選區,是因為在複數選 06/09 02:05
→ ji3g4sei:就是在"選區"這塊用得相當不洽當。 但依朝霞所說,那麼我 06/09 02:05
→ NewYAWARA:區中通常不會特意被強調,因為複數選區中要弄到絕對多數 06/09 02:06
→ NewYAWARA:選制的機會實在太少,所以通常會被省略不討論 06/09 02:06
→ ji3g4sei:覺得你所提的,應該改成"複數選區單計可讓渡制"就OK了~ 06/09 02:06
→ NewYAWARA:我從一開始就是說「複數選區單記不可讓渡制」了呀^^" 06/09 02:08
→ ji3g4sei:不過朝霞也告訴我單記與不可讓渡分開來的妙用,多謝! 06/09 02:08
→ ji3g4sei:是"可"哦~ 不是"不可"啦XD 我是在這裡打轉了許久~XDD 06/09 02:09
→ ji3g4sei:為什麼不可讓渡?明明就有人灌票呀~這樣XD 06/09 02:09
推 NewYAWARA:當然不是「可讓渡制」,可讓渡制還要對投票對象偏好順序 06/09 02:10
→ NewYAWARA:....呃....有人灌票和可不可讓渡是兩回事>< 06/09 02:10
→ NewYAWARA:可讓渡制用法通常是設有當選門檻,例如得票率不滿15%者 06/09 02:11
→ NewYAWARA:不夠資格當選,這時就把第一偏好得票最低的候選人先淘汰 06/09 02:11
→ NewYAWARA:把它的票中第二順位選票分配給剩下的候選人,看有沒有候 06/09 02:11
→ NewYAWARA:選人因而跨越當選門檻。 但是這次總選舉,投完那一票 06/09 02:12
→ ji3g4sei:那有點像是preferential ballot了~ 可讓渡制有被說明過 06/09 02:12
→ NewYAWARA:就是那一票,投了阿醬那一票就不可能變其它人的 06/09 02:12
→ NewYAWARA:它就是這種投法沒錯,但是都是發生在同張選票上 06/09 02:14
→ NewYAWARA:灌票這種行為和讓渡制本身的學術定義是完全沒關係的 06/09 02:14
→ NewYAWARA:如果要說這認選制是可讓渡制,除非我可以把akicha排第一 06/09 02:15
→ ji3g4sei:嗎? 所以不能用"可""不可"(←因為我覺得不單純)讓渡, 06/09 02:15
→ NewYAWARA:順位、玲奈排第二順位、erepyon第三順位那才算可讓渡 06/09 02:16
→ NewYAWARA:不可讓渡就是選票無法移轉、可讓渡就是有移轉可能性 06/09 02:16
→ ji3g4sei:而單純說它是"複數選區單記制"呢? 06/09 02:17
→ NewYAWARA:可讓渡的投票方式可以讓死票大幅降低,因為它允許被淘汰 06/09 02:17
→ NewYAWARA:掉的候選人得票,可以轉移到其它未被淘汰者的身上 06/09 02:17
→ NewYAWARA:這樣單純的說法不夠精確啊,所以我才說要加不可讓渡 06/09 02:18
→ NewYAWARA:灌票這行為可以理解為,某些人的代表性就是比較高,例如 06/09 02:19
→ NewYAWARA:中常委的一票,可能等於黨員的100票,但是這和選制定義 06/09 02:19
→ ji3g4sei:原來是這樣的思考~了解了~ 因此我不能將相對多數代表應 06/09 02:20
→ NewYAWARA:無關,而是和選舉規則有關(非一人一票票票等值) 06/09 02:20
→ ji3g4sei:用在總選舉上面的樣子,反倒是朝霞分析出的選制比較符合 06/09 02:22
→ ji3g4sei:了 不過如果我在選區部分,沒有思考進死胡同的話,可能也 06/09 02:23
→ ji3g4sei:不會鑽牛角尖和誤解定義這麼久~XD 06/09 02:23
推 NewYAWARA:就單純是學術討論沒關係啦@@ 只是偏題太遠 XD 06/09 02:24
→ ji3g4sei: /使用方法\ 06/09 02:24
→ NewYAWARA:該去睡了 Orz 06/09 02:24
→ ji3g4sei:不過如果沒差的話 我也想就留著了~ 懶得刪啦~XDD 06/09 02:26
→ ji3g4sei:------------------以上是學術討論XD------------------- 06/09 02:27
※ 編輯: ji3g4sei 來自: 59.116.32.202 (06/09 02:32)
推 NewYAWARA:不好意思,因為是政治本科出身,忍不住多說了一堆= = 06/09 10:12
推 Sonija:我以為到了國考版 XD 不過也傾向使用正確的政治學定義 06/09 12:04
→ Sonija:不同的選制設計有不同的操控手法 真正玩起來很有意思 XD 06/09 12:05
→ ji3g4sei:是的~不過也多虧朝霞爺,指導了我正確定義的使用~ 不然一 06/09 13:29
→ ji3g4sei:直使用錯誤,不是件好事呀~ 啊,這篇或許會成為本版推文 06/09 13:30
→ ji3g4sei:風格的經典之作了... 偏題的超嚴重XD 06/09 13:31
→ rawzone:請容許我說 這篇是我唯一最快按end的一篇...XD 06/09 1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