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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板友提到,為什麼兩次板規制定當中,顯然很多人立場前後不一致。 雖然我也無法確認指的是誰,不過若我個人的立場被這麼認為的話, 我想要說明一下我的想法。 前板主公布板規時,當時的情況是前板主準備馬上施行, 以及板規內容有些疑義還沒釐清。 所以當時我個人的訴求有兩點: 一、希望板規能先經過公開討論,凝聚共識再來施行。 二、希望板規內容規範能更明確,透過字義修正及舉例來盡可能避免爭議。 第一點是屬於程序問題,之後會做更詳細的說明。 第二點是屬於實質內容問題,算是每個人尺度的差異。 現在翻譯姬的作法,是提出草案,也開放大家討論, 最後的板規還會經過投票確認,顯然與第一點相符。 第二點的方面,翻譯姬已經提出個人見解,加上有舉證說明, 以及在經過眾人討論後,顯然會是多數人可以接受的意見, 那本來就需要尊重,而不是堅持個人的意見。 那在這兩點訴求上,翻譯姬的作法都完全符合我之前的訴求下, 當然沒有提出反對的理由,也不等於立場改變。 事實上在之前訴求的時候,我也從沒有全盤否定前板主提出的板規想法, 更不認為前板主需要為此請辭。 其他的板友怎麼想我不知道,至少我自己從頭到尾都是這麼想的。 至於板規內容討論過不少,相信之後還會有一番討論, 所以想在這邊討論一下所謂程序的問題。 沒錯,在PTT上,板主有權限自行訂定板規、執行板規, 這是事實沒錯。 不過,這不代表板眾沒有權利要求板規制定前, 能先參酌大家的意見再施行吧。 如果套用到現實生活上, 絕大多數的民主國家,制定法律時,在不違憲的前提之下, 只要國會多數三讀通過,就會成為有強制力的法律。 那麼,憲法或法律有要求制定時,一定要開公聽會嗎? 一定要經過政黨協商程序嗎? 答案是沒有。 換句話說,掌握國會半數的多數黨, 理論上只要自己開心,即便反對黨及民意如何反對, 都可以強渡關山通過自己要的法律(不違憲的前提下)。 但是,絕大多數的國家的多數黨, 一般而言,都會經過公聽會、政黨協商的程序來制定法律, 真的強渡關山的法律其實是極少數,包括台灣也一樣。 在這邊就先不談論台灣的情況以避免爭議, 在日本,過去長期一黨獨大的自民黨, 也是多半先經過派閥會議、閣議、國會對策委員會, 分別就黨內意見、閣內意見、反對黨意見作了一番協調, 才會把法案推上去。 為什麼明明國會多數就可以決定法律制定,也完全是照憲政運作來做, 但這些多數黨不選擇直接用過半數去推動法案? 理由在於這樣做,未來要付出的成本過高, 所以適當的納入不同的意見, 讓政策盡可能的施行長久。 回到這次的案例來,當然板主如果要說,自己的確有這樣的權限, 要自行訂定板規、馬上施行, 法理上完全站得住腳。 只是如此一來,很大可能是把問題留到未來爆發。 原因在於,新板規的制定時,同時微妙的改變了板上既有的遊戲規則, 今天習於既有遊戲規則的板眾,當然希望確切了解變動的幅度在哪邊, 尤其當這部分的板眾占多數的情況下。 (參照前板主之前的調查結果) 在這樣的背景下,雖然前板主的板規立意良好, 但若是某人有天踩了板規,又剛好這是屬於灰色地帶, 板主執法了。 這時候引發反彈時,一定一邊有人會認為這是板主的獨斷, 而且裁量過度; 另一邊的反駁可能會是板主只是執行職務, 況且為何這些人當時沒意見,現在才在馬後炮。 (以上是假設板主當時訂完板規直接做,也沒人表達異議時情況) 那這時怎麼辦呢?假如支持板主派的占多數,那或許還問題不大。 那原本反對板規的占多數怎麼辦呢? 既有的規定就是如果板主不改板規、不改變執法立場, 那能做的就是走罷免程序。 是呀,這都是照程序來做,問題是有需要走到這一步來嗎? 所以回到原本的議題, 至少經過討論並有一定共識的板規施行後, 今天板主執法即便造成爭議, 多數人會認為這是當時大家共同討論出來的結果, 而不是要由板主一個人擔起所有的責任。 當時我寄信給前板主時也是提出這樣的論點, 發生爭議的責任,不應該給板主一個人來扛,而是大家共同承擔。 當多數黨在強渡關山通過某些法案時, 多半是因為該法案是政黨核心法案,或是具有高度時效性, 所以冒著政局動盪風險,也要直接付諸表決。 至少現在的板規討論,還看不出來有到這樣的程度。 這也是為什麼我希望能夠顧及程序問題的原因。 並非不尊重板主的權限,也不是要求板主不執法, 而是希望在眾人明顯有歧見外, 能先透過民主合理的程序,制定出多數人都願意遵從的板規, 以及即使板規所規範不到之處, 讓大家也能願意自制尺度和增加包容, 方便板主未來執法及管板。 以上是我自己的想法,雖然不知道大家怎麼想, 但這代表我個人的立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7.88.83
futarino:第一次民意總是比較困難~如果兩三年前制定應該很容易^^ 11/08 14:16
silentknight:人太多了 新飯對於舊飯當初創造的風氣有討論空間 11/08 14:18
silentknight:人多是雙面刃 11/08 14:19
tsaiweiling:我是覺得可以先照翻譯姬大大的版規走,這兩個月有灰色 11/08 14:26
tsaiweiling:地帶的文章先由版友一起討論或投票,等到三個版主都上 11/08 14:27
futarino:大致同意原PO 不過就板規制定後板主適法用法方面 11/08 14:27
tsaiweiling:任後就直接由他們認定是否為惡意這樣 11/08 14:28
futarino:板主必須負起全責 所以希望能採三個板主的合議制度 11/08 14:28
tsaiweiling:因為最近看起來引戰的文章好像不多阿... 11/08 14:30
futarino:to t大 如同原po所說 這板規還是必須經過民主程序 11/08 14:38
futarino:取得執法正當性 目前沒有板規也不會改變太多 11/08 14:39
futarino:不用急著施行 況且板的運行其實大部分人都有共識 11/08 14:40
futarino:這也是Yukirin當初政見所承諾的部分 11/08 14:45
tsaiweiling:我是覺得大部分人的共識經過民主程序轉成版規會很困難 11/08 15:31
tsaiweiling:不過也沒有時間上的急迫性就是了~ 11/08 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