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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名稱: 板規草案第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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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中止於: 12/04/2010 00:23:35 Sat
◆ 票選題目描述:
您是否同意板規草案第二條:
二、禁止對其他演藝人員、粉絲發表惡意攻擊性言論。
◆投票結果:(共有 240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1 票)
選 項 總票數 得票率 得票分布
贊成 228 票 95.00% 95.00%
反對 12 票 5.00%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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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者建議:
○使用者 Devilarea 的建議:
雖然覺得可以跟第一條合併 不過就先這樣吧
○使用者 jpfly 的建議:
本來就沒必要貶低別人抬高我軍啊~又不是2ch~
○使用者 alldrink 的建議:
不要太嚴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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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票數 = 240 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