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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上次有了和慶應大學辦活動的經驗,所以,看到這次的活動,就很開心地自願當主持人。(其實不諱言,是覺的上次慶應的主持人很輕鬆的感覺,就自己自告奮勇地當了勇夫一號.) 本來計畫是有同學要幫忙,不過,到了活動前一天,大家臨時都有事情。自己想想也算了,應該還有別人來吧。 那天大概上午九點十分到達了研七教室,看見人都還沒來,所以開始閱讀等一下要討論的資料,還有稍稍複習一下自從日檢考完以後就已經被我踢到一腳去的殘破日文,打算等一下要好好地練習我的日文。 大概到了九點半左右,看見賴桑學長和毓婷學姐(打個岔,學姐最近都很有型耶,要稱讚一下*^^*)帶著四個日本人來到了研七教室。裡面空空蕩蕩,只有我一個人,和四個日本人面面相覷。大概這樣無言了一分鐘左右,我決定用日文介紹我自己,互相打公關認識一下彼此。學姐和學長幫我們準備了紙杯和飲料以後,也先回家洗澡休息,準備中午再和他們會合。我在這時候換了位子到他們的對面,開始我們的討論-性騷擾與性別歧視,雇主的責任。 剛開始大家都有點羞澀,我也因為有點緊張,決定用著我的稿子打算照本宣科。 第一個討論的部分是有關性騷擾的定義,以及性騷擾是否等於性別歧視的問題。剛開始,我先講了百年物語內的一篇,第一代的部分,日本女性的定位在傳統上是如何?和台灣相比又怎麼樣?最後大家都覺得因為我們處在的環境還有亞洲傳統社會長久以來文化觀念的壓制,女性的地位即使在近年女性主義的興起而有改變,但在日本,事實上女性的地位還是趨向於較為不利之地位,甚至比台灣的女性地位要來的低。在傳統觀念裡性與勞動就是女人被賦予的地位,所以對於遭遇性騷擾的事實,女性可能會比男性更不利。由於傳統觀念的『性』,讓女人在從事工作之時,可能會遭 受上司,同事間,利用交換式、條件式的升遷機會,遂行性騷擾之事實。 我們先討論性騷擾的定義是不是能給予客觀標準。因為我們都承認性騷擾歧視是一種主觀心理上的不舒服狀態。但是,如果只因為『不舒服』就要判定他人對自己有了性騷擾的行為,有時可能會產生一些問題。因為每個人對於他人觸碰自己身體的界線不一樣,有時甚至與他人用如何的方式觸碰也有相當的關係。最後的結論其實仍為曖昧,但是大體來說,就是在別人沒有同意之前,不應隨意觸碰他人身體;亦不該以言語作挑逗。若真要以客觀面來說,女人或男人之間的摟抱動作(如搭肩膀,勾手)給予的限度當然會比男女之間來的大。(在不考慮同性戀者的狀態下,若為同性 戀者,可能反之)……………..待續,因為好多喲..^^"" -- Some are born great, some achieve greatness, and some have greatness thrown upon them. - shakespeare' Twelfth Nigh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17.133.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