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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ALSA International Forum活動企畫書 一、 活動名稱 2002年ALSA 亞洲國際年會(International Forum) 二、 主辦單位 國立台灣大學亞洲法律學生聯盟社 三、 活動目的 為促進台灣與亞洲各國(日本、韓國、香港、新加坡、印尼、馬來西亞、泰國、菲律賓) 法律系學生對於學術上之交流與溝通,今年七月十七日至七月二十四日,將由ALSA Taiwan (Asian Law Students' Association Taiwan,台灣大學亞洲法律學生聯盟社)於台大法學 院主辦為期8天之學術交流活動。除安排各種參觀活動,加深亞洲各國學生對於台灣法律 環境的認識外,更安排數場法律議題之演講與討論。 四、 活動成員 (一)台灣方面 1. 林靖揚-台大法律系法研民商二 2. 林佳瑩-台大法律系法研民商二 3. 張志朋-台大法律系法研民商二 4. 顏華歆-台大法律系法研民商一 5. 鄭川如-台大法律系法學組五年級 6. 蕭憲文-台大法律系法學組四年級 7. 黃立州-台大法律系法學組四年級 8. 蘇毓婷-台大法律系財法組四年級 9. 邱慈惠-台大法律系財法組四年級 10. 李益甄-台大法律系法學組三年級(現任社長) 11. 徐彪豪-台大法律系法學組三年級 12. 杜思誠-台大法律系法學組三年級 13. 吳學媛-台大法律系司法組三年級 14. 郭冠妤-台大法律系司法組三年級 15. 梁家贏-台大法律系財法組三年級 16. 陳怡凱-台大法律系法學組三年級 17. 李光倫-台大法律系法學組二年級 18. 柯鴻毅-台大法律系司法組二年級 19. 呂聿雙-台大法律系財法組二年級 20. 吳為涵-台大法律系財法組二年級 21. 許振湖-輔大法律系財法研一 22. 林岡蘭-輔大財法系三年級 23. 林珮瑜-輔大財法系三年級 (二)亞洲各國方面 共有日本、韓國、香港、新加坡、印尼、馬來西亞、泰國、菲律賓等國家二十二位法律 系學生參與活動,日本五位,韓國五位,香港兩位,新加坡兩位,印尼兩位,馬來西亞 兩位,泰國兩位,菲律賓兩位。 五、 活動時間 2002年7月17日至7月24日,共計8天。 六、 活動地點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 七、 活動行程 9:00~12:00 14:00~17:00 18:00~21:00 7/17(三) 接機、晚餐 7/18(四) 開幕式 參觀立法院、事務所 Welcome party 7/19(五) 研討會 故宮觀展 士林夜市 7/20(六) 專題演講 研討會 鼎泰豐 7/21(日) 研討會 報告及閉幕式 晚餐、華西街及龍山寺 7/22(一) 參觀總統府 參觀台北監獄 晚餐 7/23(二) 淡水古蹟之旅 淡水古蹟之旅 餞行晚會 7/24(三) 送機 八、 活動內容說明 本次活動主要分為三個部分:學術研討、參觀訪問、文化交流。 (一) 學術研討 本次研討題目為『隱私權在各國之立法現況及發展趨勢』,除將舉辦三場專題討論外, 亦將請台大法律系教授作專題演講,期能增進亞洲各國法律系學生對彼此法律價值觀之 認識並加深同學對各國在隱私權保障方面之立法潮流的概念。研討會進行方式: (1) 由各國報告有關隱私權之立法現狀及修法方向 (2) 將參加之各國學生分為三個討論小組,個別討論每組主題 (3) 邀請教授作專題演講,並接受學生發問 (4) 各組將討論結果作成報告並在閉幕式上發表 (二) 參觀訪問 本次活動將參觀總統府、立法院及律師事務所等機構,除了使參與活動同學能深入瞭解 我國憲政體制於行政、立法、司法三方面之互動外,更藉由參觀台北監獄之行程,使各國 法律學生認識台灣法治落實之現狀。 (三) 文化交流 除了前述之學術研討、參觀訪問,我們更安排了故宮參訪、淡水古蹟之行和遊覽士林夜市 和華西街等行程,期使來訪之各國學生在法律研討之外,更能了解台灣的風土民情與文化 之美。 九、 經費規劃-總計三十四萬九千五百元整 經費之內容不含士林夜市、華西街及淡水一日行之自費部分。   (一) 接送機:共一萬八千元整 (1) 接機巴士:9,000(200x45人) (2) 送機巴士:9,000(200x45人) (二) 場地費:共六千七百五十元整 (1) 討論會:2250(250x3x3) (2) 開/閉幕式:4500(1500x3) (三) 餐飲費:共二十一萬一千五百元整 (1) 早餐:36,000(100x45人x8) (2) 午餐:40,500(150x45人x6) (3) 晚會:45,000(500x45人x2) (4) 晚餐:90,000(400x45人x5) (四) 參觀訪問之交通費:共四萬五千九百元整 (1) 7/18:4,050(捷運費20x45人x2人+25x45人x2) (2) 7/19:4,050(捷運費30x45人x2+公車費15x45人x2) (3) 7/20:2,475(捷運費25x45人+公車費15x45人x2) (4) 7/21:3,375(捷運費25x45人+20x45人+30x45人) (5) 7/22:27,000(計程車費100x45人x2+火車費200x45人x2) (6) 7/23:4,950(捷運費55x45人x2) (五) 行政費用:共一萬二千七百五十元整 (1) 名牌:2,250(50x45人) (2) 名片:2,250(50x45人) (3) 行程手冊:4,500(100x45人) (4) 老師演講費:1,500 (5) 影印費:2,250 (六) 外國學生住宿費:共五萬四千六百元整 54,600(1,300x6間x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