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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活動名稱:2002年台灣大學與北京大學法律學生學術交流活動 二、 參訪社團: (一)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研究生學會 (二) 國立台灣大學亞洲法律學生聯盟社 三、 主辦單位: (一)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研究生學會 (二) 國立台灣大學亞洲法律學生聯盟社 (三) 北京大學法學社 四、 協辦單位:韓忠謀教授法學基金會 五、 活動主旨:透過兩岸法律學生學術交流,促進我國法之比較法研究。 六、 活動目的:於本次活動,透過靜態學術論文討論與動態社會參觀行程兩方面, 促進台灣大學與北京大學法律學生(大部分為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 研究所研究生)對彼此間法律制度與社會背景之瞭解,以期能加強 海峽兩岸法律學生之學術與文化上交流,並提供我國法律於比較法 上之研究基礎。 七、 活動成員: (一) 隨團指導老師: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詹森林先生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 陳聰富先生 (二) 參與學生: (1)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研究所博士班二年級 林育廷 (2)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研究所碩士班四年級 紀天昌 (3)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研究所碩士班三年級 許純琪 (4)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研究所碩士班二年級 張志朋 (5)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研究所碩士班二年級 林佳瑩 (6)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研究所碩士班二年級 林靖揚 (7)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研究所碩士班二年級 張承中 (8)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研究所碩士班二年級 王致棠 (9)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研究所碩士班二年級 楊志文 (10)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研究所碩士班一年級 王皓正 (11)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研究所碩士班一年級 馮昌國 (12)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研究所碩士班一年級 顏華歆 (13)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系財經法學組四年級 蘇毓婷 (14)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系財經法學組四年級 蕭憲文 八、 活動時間:2002年1月23日至2002年1月29日 九、 活動地點:中國北京大學法學院 十、 活動內容: (一) 活動行程表 早上 下午 晚上 住宿 1/23(三) 抵達北京大學 北京大學勺園 1/24(四)開幕式研討會(一) 研討會(二) 歡迎晚宴:勺園 北京大學勺園 1/25(五) 研討會(三) 參觀中國最高 人民法院與法官座談 晚宴:東來順 北京大學勺園 1/26(六)遊覽天安門前大柵欄、同仁堂 遊覽天安門廣場、紫禁城、 遊覽王府井商業區 北京大學勺園 1/27(日)遊覽八達嶺長城 秀水街購物 自由活動 北京大學勺園 1/28(一)西城區人民法院庭審 研討會(四) 自由活動 北京大學勺園 1/29(二)遊覽頤和園 研討會(五)閉幕式 歡送晚宴:勺園北京大學勺園 1/30(三)自由活動 前往上海參觀 (二) 活動內容說明 本次活動內容大致上分為『法律學術研討會』與『中國社會參觀行程』兩大部分,以下 即分就上開兩部分說明之: (1) 法律學術研討會 本次法律學術活動之進行方式經過雙方思考討論後,決定採取由雙方參與之研究生各提出 法律學術論文五篇,並舉行學術研討會五場,每場研討會中由雙方論文撰寫人發表其所撰 寫之學術論文,並由與會教授與研究生針對該論文評論並參與討論,希望能藉由五場法律 學術研討會,共十篇法律學術論文之發表與討論,使兩岸法律學生能對相互法律制度之運 作背景與相關法制上之問題,有初步的認識。 法學領域甚為浩瀚,若本次研討會不事先針對特定領域或議題,恐討論焦點無法集中。 因本次活動隨團指導老師詹森林與陳聰富教授之主要研究領域為民事法,且大多數參與 學生之主修領域亦為民商事法,以『兩岸民商事法之比較法研究』為主題堪稱適當。 本次台灣大學部分將於研討會提出小型學術論文之研究生如下(北京大學提出學術論文 之人選尚未確定): (A) 第一篇 論文發表人:張志朋(台大法研所碩士班民商法組二年級) 論文題目:中國合同法之合同解除 (B) 第二篇 論文發表人:紀天昌(台大法研所碩士班民商法組四年級) 論文題目:計劃與市場、傳統與現代的公司法制-談兩岸公司法及相關法律議題 (C) 第三篇 論文發表人:林育廷(台大法研所博士班民商法組二年級) 林靖揚(台大法研所碩士班民商法組二年級) 論文題目:兩岸加入WTO對金融業之衝擊及法制之因應對策 (D) 第四篇 論文發表人:謝志遠(台大法研所碩士班民商法組二年級) 論文題目:中國合同法上不可抗力之研究 (E) 第五篇 論文發表人:王致棠(台大法研所碩士班民商法組二年級) 楊志文(台大法研所碩士班公法組二年級) 論文題目:比較法上兩岸關於證券投信暨證券投顧事業之規範 (F) 第六篇 論文發表人:王皓正(台大法研所碩士班公法組一年級) 論文題目:網路音樂MP3侵害著作權的法律責任-兩岸法制規範的比較 (2) 中國社會參觀行程 完整的法律學術交流活動,不能僅及於靜態法律學術研討會,蓋一個國家法律制度之形成 ,除有形的法律條文外,無形的法律社會文化亦應成為瞭解之對象。故本次活動於研討會 外亦安排參觀北京市內著名機構或景點,例如中國最高人民法院、中國人民大會堂、國務 院、天安門廣場、北京故宮、長城等等,希望能藉此瞭解中國司法制度運作之模式與流程 ,深入認識中國法律文化之背景。 十一、 支出費用:本次於北京大學參訪活動結束後,活動學生將繼續前往上海參觀,並 直接由上海經澳門回國,惟因上海部分屬私人行程,該費用自然不計入本次活動之支出經 費,合先敘明。 (一) 機票:台北---澳門---北京,上海---澳門---台北 20,000(元/人)*14(人)=280,000(元) (二) 住宿 800(元/晚/人)*7(晚)*14(人)=78,400(元) (三) 餐費 5,000(元/人)*14(人)=70,000(元) (四) 北京市內交通費: 2,000(元/人)*14(人)=28,000(元) (五) 會議場地費、飲水費 1000(元/人)*14(人)=14,000(元) (六) 雜支 1000(元/人)*14(人)=14,000(元) 預估總計:新台幣 肆拾捌萬肆仟肆佰圓整 (NT. 484,400元) 十二、 附件 (一) 研討會流程表 (二) 論文大綱與摘要 1、 張志朋之論文大綱與摘要 2、 林育廷、林靖揚之論文大綱與摘要 3、 紀天昌之論文大綱與摘要 4、 謝志遠之論文大綱與摘要 5、 王致棠、楊志文之論文大綱與摘要 6、 王皓正之論文大綱與摘要 (三) 北京大學法學院邀請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