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ckban () 看板 P_Osemi
標題 [消息]有關抵免學分申請
時間 Thu Aug 3 17:21:49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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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去所辦問,目前所長出國不在台灣,
而他是八月24日回國,所以要等到八月25日之後可以拿過去詢問抵免,
(現在也可以拿過去,只是一樣要等到所長回國才處理)
有些人也在問抵免的事情,我把我知道的跟大家說一下,可以給大家參考!
申請過程中,應該也說明的漫清楚的,也請大家各自注意囉!
*先到校務資訊系統填寫:https://www.ccxp.nthu.edu.tw/ccxp/INQUIRE/
*填寫完確認後印出,此張申請表下面的"學分證明聯"聽所辦人員說,
回原學校確認蓋章後才是完整且確定的步驟。
*成績單
*相關文件(我有附上課程大綱方便所長了解,也附上了原大學校內的學分證明單)
整份相關文件都準備齊全後,再到所辦申請,看所長給不給抵免囉。
抵免後,在註冊日起一週內送回註冊組辦理。
碩博士班學生在進入輸入畫面前請詳細閱讀下列事項:
1.請留聯絡電話,方便有相關問題時聯絡。
2.請輸入欲抵免之科目、學分,輸入完畢後印出『抵免學分申請表』,持申請表及歷年
成績單正本一份並經原就讀學校註冊組確認該欲抵免科目未用於畢業學分(學分證明
僅請附影本免送系所確認)後送至本校將就讀之系所簽註同意抵免與否,系所核准抵免
科目請在成績單上以螢光筆標出,並將成績單及申請表於註冊日起一週內送回註冊組
辦理,逾期恕不再受理。
3.學則有關規定:
合於下列規定之一者得申請抵免學分:
(1)重新申請入學之新生
(2)先修讀學分後考取修讀學位
(3)修讀學、碩士學位期間,修習碩、博士班課程成績七十分以上,其學分未列入
畢業最低學分數內,而持有證明者。
※其它抵免學分的相關規定請參照「國立清華大學學生抵免學分辦法」。
4.可抵免之學分總分數,以應修畢業學分數三分之二為限。
有任何錯誤或是新消息請互相告知一下囉,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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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
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為上勝而不美而美之者是樂殺人夫樂殺人者則不可得志於天下
矣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將軍居左上將軍居右言以喪禮處之殺人之眾以哀悲泣之戰勝以
喪禮處之道常無名樸雖小天下莫能臣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賓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
之令而自均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將知止知止220-132-93-17.HINET-IP.hinet.net海
作者在 06/08/03 17:22:58 從 220-132-93-17.HINET-IP.hinet.net 修改這篇文章
benzclamg:感恩 08/03 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