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編 違規行為
第一章 違規行為之範圍及認定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一、看板違規行為:
(四)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五篇以上,致影響看板秩序者。
修訂板規如下:同一板面同一帳號(及其分身)不得發表超過6篇文章,
如遇特殊情況如活動,則另行由板主許可後發表
輕(非違規之文章)則處警告一次,視情節(惡意洗板)處水桶一個月
板規即日起生效,並可隨時修正。
fim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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