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 nestaiou:唉 兩造誤會和存心騙人 是兩碼事 還是弄清楚 220.229.83.99 04/01
: → nestaiou:對兩方當事人都好 先別下結論 很傷人的 220.229.83.99 04/01
當初我只是看了板主的公告,心中有所感觸才回文的,
板主的第一封公告文中除了『J版版友、Kellydelpiero、PTT 的alexdelpiero、
皮凱利、十來位球迷朋友』之外,沒有列出任何可供板友們親自去查證的有用id,
也沒提出任何匯款證據,
(Kellydelpiero、PTT的alexdelpiero、皮凱利這三個是同一人,
但他已經有陣子沒出現了,無法找本人查證)
因此我在回文時也只是簡單地提一下我所遇到的情況,
當時我沒有想到應該要事先通知當事人、並提出我的存簿證明,這是我的疏失,
沒想到這個疏失讓其他板友的反應如此激烈,
並且導致koyuri被警告,真是對不起。
我花了一星期將那段時間的文章跟信件重看一遍,做了這個事件的年表,
下次如果再有類似的事件發生,我會記得先把資料準備齊再發言,
以免浪費板友們的時間。
---
*下面的年表僅列出有在看PTT足球板的id。
2002.07月中-08月中旬,用信件、水球或當面向takuto催款,但都沒在期限內收到錢。
2002.08.15起,請hoshimi轉告takuto,請他跟我聯絡,但沒有得到回應,
託hoshimi找tottilove,麻煩他請takuto跟我聯絡,但沒有得到回應。
2002.08月底-09月初時,takuto完全不出現在我面前,也不回應我的水球,
tottilove來找我拿東西,我問他takuto的近況,
他說那星期沒有跟takuto聯絡。
其他友人也說takuto沒回應他們的水球。
2002.09月初,知道另三位友人的遭遇,我知道錢拿回來的可能性不大,
開始考慮要不要再繼續浪費時間催討。
09月中,請友人將takuto寄放在我那裡的東西載去還takuto,
並請他跟我聯絡,照慣例,依然沒有得到回應。
(時光飛逝,一年就這樣過去了~)
2003.06.07,在友人的社團板上看到takuto的回文,我就順手回文要錢,
收到的回應是他忘記欠我錢的事,又說會把錢還我,
但之後我並沒有收到。
(時光飛逝,轉眼間又過了兩年~)
2005.03.31
04.01,在羅馬板提到這件事後,收到takuto的回信,
內容是他終於以轉帳的方式給我錢,但當年並沒有跟我說,
並且問我為何不找共同的友人來跟他聯絡。
2005.04.08 我出示存簿紀錄給hoshimi及知道此事的友人們看。
2005.04.09 回覆2005.04.01時,takuto寄來的信,
由於takuto說當年有匯款給某帳號,
前幾天已經去申請查證該筆匯款紀錄,
所以我回信告訴他:
我覺得最公平的處理辦法是,
等您查證的記錄出來後,
如果是匯錯帳號,現在只要持有匯款證據就能去申請,把錢要回來給我,
您就不用因為那個帳號而多付一次錢了。
最近這幾天我被問到很煩了,
因為知道這件事的朋友不少,
他們看到這裡有板友說『據觀察我與takuto不可能失聯』,
因此懷疑我是否因為這件事年代久遠而記憶出錯,
今天我出示2003年的存簿紀錄給他們看,證明我確實沒有收到錢。
我只有一個帳戶是用在與外人的金錢往來(拍賣匯款或匯錢給網友)上,
這個帳戶的舊存簿我都留著,要提出證明很簡單。
至於『據觀察我與takuto不可能失聯』的部分,
因為文章已被板主砍掉,我不知道是哪位板友說的,
我想麻煩那位板友出來說明一下,他是在哪裡觀察到的。
板主說要給其他板友一個公開的交代,板主如果要看我的存簿紀錄,我可以提供。
以上就是我對這件事的交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2.119
※ 編輯: kahi 來自: 219.84.2.119 (04/09 0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