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文資格說明:
由於我已經被包含在事件相關聯絡人中,
所以出來證實我這個部份曾經做過的事情。
※ 引述《kahi (Morgado有夠皮)》之銘言:
: 2002.08.15起,請hoshimi轉告takuto,請他跟我聯絡,但沒有得到回應,
已確實將kahi找人的消息轉告,
方式有兩種,一種是當面轉告,另一是以在網路信件或水球的方式傳達,
當面傳達時有獲得takuto點頭表示收到訊息的回應,
信件或水球,我不記得我有收到他的回訊。
: 託hoshimi找tottilove,麻煩他請takuto跟我聯絡,但沒有得到回應。
這我記得是透過phs手機以電話的方式傳達。
我確實將kahi找人的消息傳達給tottilove,
後者是否有轉達,我不清楚。
: 2002.09月初,知道另三位友人的遭遇,我知道錢拿回來的可能性不大,
: 開始考慮要不要再繼續浪費時間催討。
三位友人的遭遇我也知道,
其中兩人的遭遇是本人直接跟我說的。
我也可以證實kahi到此是放棄追討,不是一開始就不願意追討。
: 2003.06.07,在友人的社團板上看到takuto的回文,我就順手回文要錢,
: 收到的回應是他忘記欠我錢的事,又說會把錢還我,
: 但之後我並沒有收到。
這個社團板,就是我的社團板,
那篇文章還留著,板主要查證的話我可以複製一份給你。
: 最近這幾天我被問到很煩了,
: 因為知道這件事的朋友不少,
: 他們看到這裡有板友說『據觀察我與takuto不可能失聯』,
: 因此懷疑我記憶錯亂,
: 今天我已經出示2003年的存簿紀錄給他們看過了,
: 證明我確實沒有收到錢。
這我也湊一下證明的熱鬧好了,
我沒有看到任何疑似takuto的匯款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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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我以友人身分參與這件事情的心情,要說抱怨也可:
2002年身為傳話者,我確實傳話了,
但是被傳話者選擇不做出回應,導致kahi對我產生不信任,
這點我覺得我還蠻無辜的。
2002到2003,takuto沒有把錢還到kahi手中,
導致我與多位友人接受到不少的報怨,
老實說,這浪費我們蠻多時間聽他抱怨的。
2003年6月,takuto表明只是忘記,他說會還錢。
我與多位朋友為了解決前一年耳朵遭受到的摧殘,
每隔幾天我們就會問一次拿到錢了嗎?
但kahi回應我們的都是:並沒有。(不管是對方親自奉上或是轉帳)
過了幾個月,問的人還是被問的人都煩了,大家才開始不再提這件事。
2005年的現在,本來以為可以當作呆帳的這件事又被提出來了,
我個人非常想知道這件事情到底怎麼回事,
如果takuto沒有謊稱他還錢,那麼就是kahi在騙我和其他朋友,
我無法同意和原諒這種事情發生。
如同板主所言,給大家一個交代是一定要的,
附註:
不過那三位友人中的兩人已選擇不出面,我也沒權利說什麼。
當下,只要把kahi的事件解決就好了,
其他板友於公於私,我想也無須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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