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這篇文章轉自椰林風情原住民文化討論區(tayal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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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eo (笨笨) 提到:
>> ==> niun (太平溪畔的國寶魚) 提到:
>> > 1、未經許可請勿進入祭場。
>> 那要怎麼參加?
: 當然不能隨意參加祭典啊,
: 你看過有光觀客要求祭孔大典時跳八佾舞的嗎?
: 除非你有著完整卑南族服飾,以及對祭典程序的了解,
: 並經過主辦單位(台大原聲帶社)的同意,才可參加祭典!
: 否則你只能在禁制區外觀看!
>> > 4、對祭歌、祭舞要尊重,不可變更走樣。
>> 我們可以一起跳嗎?
: 主辦單位的要求,你必須與跳舞的隊伍一致,
: 不可以隨意變更步伐,否則我們可以把你當作是不懂部落祭典的族人,
: 用竹棍打,打到你會、整齊為止!不得有異議!
你們主辦單位的頭頭是李登輝嗎?還是陳水扁??
恕我插ㄧ下花,
中華民國憲法從沒規定社團活動主辦者可以隨意修理參加者,
你敢打下去人家就敢告你傷害罪,
如果不想被外人干擾,可以不理會,可以勸請離開,可以報警處理,
可以轉移場地,沒人叫你ㄧ定要遶校園ㄧ圈,
不然你用竹棍打過去,對方基於正當防衛抽出雙節棍打過來,
要是對方功力太強ㄧ出手就打碎你的關節,你只能自認倒楣.
想不想比比看是竹棍好打還是鐵製實心雙節棍威力大?
>> > ##敬請參加及觀看之人員嚴格遵守以上之禁忌。
: 務必請各位尊重原住民的祭典!
這有挾天子以令諸侯的味道,
好像你們出來表演很偉大似的,圍觀的群眾ㄧ定要遵守你們的規定,
不准喧嘩,不准闖越"禁區",
請問所謂禁制區也就是人行道或馬路是你們原聲帶社的私人土地嗎?
就算大馬路的土地所有權在地主手上,地主也不能隨意侵佔使用.
另外你們有向警察機關報備集會遊行嗎?
你們社團應該請個法律顧問了,如果用竹棍打傷人可以打打官司.
如果是小孩子亂闖,你們也敢打嗎?小心被路人卯起來圍毆.
既然選擇使用開放式表演場地,就不能有封閉式表演的心態,
要想不被鬧場,就要有防止被滲透的準備,
不要ㄧ直只想要求別人尊重尊重再尊重,
要說尊重的話,你們社團根本不應該在大馬路上表演祭典,
你們擅自把祭典從山地部落搬到校園中表演,
就是不尊重祭典本身的功用了,
龜笑鱉無尾,還要別人尊重?神經病!
要別人尊重?沒問題,花錢租場地即可,非請勿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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