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iway (改行養國寶魚囉) 看板: Tayal
標題: 外勞「震」策 對原住民落井下石【轉錄】
時間: Mon Dec 6 16:42:50 1999
主題: 中國時報88.12.06.15版時論廣場原住民勞工聯盟文章
外勞「震」策 對原住民落井下石
政府的外勞政策將再度大幅調整放寬,外勞在台工作年限,可由現行的三年延長為六年。
這對飽受有形無形地震傷害的原住民而言,又將是另一波餘震的到來!我們要再次抗議政
府違法,任令本國勞工的就業機會及勞動條件降低,我們抗議政府居然在地震之後不設法
提昇本國勞工的就業,反而繼續以飲鴆止渴的方式放寬引進外勞!
台灣原住民族經濟生活長期面臨極大的困境,近年來受到開放外勞的衝擊,宛如一場災情
慘重的強烈地震!而在災後尚未重建的時候,政府外勞政策的腳步,又造成一次次的餘震
。日前行政院院會通過就業服務法修正草案,「表現良好」的外勞在台工作年限,可由現
行的三年延長為六年。蕭院長並指示勞委會,簡化外勞申請程序,強化管理,另將強化原
住民就業輔導。
我們必須指出:正如同災後復建彌補不等於事前防止災害,引進外勞對台灣就業市場所造
成的衝擊,絕非彌補性的措施所能減消;而我們在今年的五一勞動節原住民失業大遊行訴
求說明中也已指出:豈有政府不遵行法律(就業服務法明文規定:為保障國民工作權,聘
僱外國人工作,不得妨礙本國人就業機會、勞動條件、國民經濟發展及社會安定。),促
成違法事實之後,再來彌補之理?彌補的方法效果之不彰,暫且再論;我們只是希望政府
依照正常的方式來維護法律的尊嚴,先要能防止違法,見違法情況,應即阻止違法,而不
是先製造違法的空間,再設彌補違法情況,粉飾、並任令違法事實存在。
引進價格低廉的外籍勞工,來從事高勞力性的工作,眾所周知,以多數從事底層勞動的原
住民勞工所遭受的衝擊最重。政府面對問題時,竟仍是以不負外勞替代及削弱勞動條件責
任的就業輔導等不完全切合實際的措施來因應。原住民的生活重建簡直就是遙遙無期。
另一方面,由於台灣原住民勞工,無論是從事遠洋漁業、地底礦坑、天上鷹架、不知日夜
的生產線等,過去長期受到剝削控制的勞動經驗,使得原住民對外勞現在受到結構地剝削
式管理所壓迫的情況,完全可以同理。所以,尊重外勞的基本人權,提昇其勞動條件,原
住民也樂觀其成!因為,如此一來,廉價、犧牲勞動條件所形成的外勞影響將回歸正常,
就業市場回歸常軌,對本國勞工自然有利。我們反對目前這種飲鴆止渴的外勞政策!
地震之後,原住民的部落重建千頭萬緒,此時卻不斷傳來壞消息:引進越勞、放寬外勞,
處於弱勢生存條件的原住民族,可能連參與自己家園重建的機會都沒有!正告那些打算以
與外勞同等條件或如「以工代賑」的臨時性救助措施來充當正規就業政策的頭家老板們:
原住民不會接受你們的污辱、剝削!
此外,為了讓原住民能有尊嚴地參與災後重建。在此,我們重提歷年五一陳情的主張:國
家應創設國營原住民事業–基於弱勢經濟條件及資源的喪失,國家應創辦原住民掌管
之各類國營事業(如營造工程等),培養原住民經營管理及專業技能,使原住民族的經濟
有重整的立足出發點,充分發展族群團隊的力量,促進與現代企業的知識技術交融。同時
,我們也相信:在推動重建相關的各項建設時,有廣大本土勞工及農民背景、無財團及政
治勢力牽拌、文化中以誠實共享為榮的原住民國營事業的存在,將可提供清新的籌碼,有
益於消彌黑金勢力,促進整體社會的良性發展。
台灣原住民族勞工聯盟 秘書長
打訝(泰雅族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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