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主席,你錯了!失職的不僅是原民會
以撒克‧阿復
不久前,國民黨的黨主席李登輝先生在國民黨中常會中,以嚴厲的口吻
指責黨內的行政同志,同時也是行政院原民會的主委華加志先生,說他所領
導的原民會「對原住民就業輔導問題,沒有抓到重心」,在外勞的充斥下,
卻見本國國民嚴重失業,無法保障到原住民族的工作權,是嚴重的失職。李
主席於中常會之一怒而為原住民,實在是令人感到相當地欣慰,這不禁令人
猜想,他自去年巡視原住民部落,及散落在都市邊緣自搭的住宅聚落之後,
仍然繼續在關心著原住民族的權益問題。然而令人玩味的是,行政院原民會
是掌管國內原住民事務的最高行政單位,原民會連原住民族最基本的工作權
都沒有照顧好,當然主管單位必須要負最大的政治及行政責任。但是事實上,
針對當前攸關原住民族重要的業務:諸如土地、教育文化、勞工政策等,處
處受到內政部、教育部、勞委會、經建會和其他單位的夾迫,再加上各部會
的本位主義,不肯釋出其職掌有關原住民族業務的資源,正是造成原民會成
立兩年多來施政無法收到具體成效的癥結所在。
李登輝自去年到原住民族部落巡視後,深知要保障原住民族的權益,原
民會的職掌權限無法主導和落實,以致交由行政院組成立跨部會的原住民工
作小組。起先由當時的政務委員林豐正,而後由蔡兆陽,現由吳容明擔任召
集人,但是過了一年多,原住民族失業更嚴重,外勞引進更多,花東新村、
三鶯部落及其他原住民的住宅仍遙遙無期。李主席當時信誓旦旦的承諾,卻
只怕原住民又要再次失望了。然而,這次所要追究的恐怕不只是原民會一個
單位,也應該追究該小組的召集人和擁有實權的其他各單位吧!
事實上,原民會的施政及政策的推動制定,若要有原住民族的主體性及
政策的主導性,必須不惜推動其組織條例的修法,特別是有關土地、教育、
社福和勞動之職掌,從形式上名為審議實質上卻僅具協調、咨詢之功能,強
化為皆具審議功能之職掌,如此才能從多頭馬車莫所是從中脫離出來,以形
構具原住民族主體性或適性的政策。此外,根據國際勞工組織第一六九號公
約,與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的主張,以及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十項的
規定,在攸關原住民族權益的法案及政策方面,應依原住民族意願制定,原
住民族有權充份參與及選擇,並且擁有最終否決的權利. 在目前國內並無任
何複決的法理基礎和機制的情況下,應透過立法程序或修訂原民會組織條例,
賦予原民會否決權以作為保障原住民族權益之權宜措施。
原住民族勞工自一九九六年以來,每年的勞動節都在勞委會大門前,以
連續夜宿靜坐抗議二十四小時的方式,表達心中最嚴重的抗議。其間原民會
的成立,讓原住民族勞工以為情勢該有改善的機會了。那知,勞委會一再的
未經政策影響評估,作出違反人民工作權的舉動,嚴重傷害原住民權益,而
原民會只會龜縮地為勞委會背書。原住民族勞工幾年來到各單位的抗議、陳
情和請願,以及實際參與行政單位研擬原住民族勞工政策而徒勞無功的慘痛
經驗下,體悟了原民會只是個荏弱無用的單位,它連自保都成問題了,又怎
麼來具體落實關心原住民族的權益?
今年勞動節又將來臨,我們仍將再次以行動來表達我們的不滿,然而我
們還要說的是,李主席!責難原民會的失職,自有其理,但若能讓其權責相
符,豈不更具正當性?
(作者為原住民族勞工聯盟召集人 馬太鞍阿美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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