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專欄作家:王健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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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該用法律箝制民調自由
內政部決定修改選罷法,嚴格規定在總統選舉前二十八天,禁止任何
形式的民調發布。由於這項修法的動作來得十分突然,許多人判斷其中必
有蹊蹺。
蹊蹺之一是:為什麼內政部早不修法、晚不修法,卻偏偏要選在總統
選舉前修法?難道是看到這幾個月的民調都對連戰不利,才臨時決定修法
?
蹊蹺之二是:任何民主國家在選舉時,不管是媒體、競選總部、政黨
、顧問公司,以及民間智庫等單位,都會做民調來瞭解選民的投票傾向,
尤其是媒體上的民調,更是選舉活動中不可或缺的一項資訊。
但如果依照內政部的邏輯,因為民調會影響選情,所以才不准在選前
二十八天發布,依此類推的話,那麼選前二十八天可能影響選情的所有因
素,例如:選舉新聞、文宣廣告、電視談話節目、選舉專欄評論等等,豈
不是也該一律禁止?而且什麼會影響選情,什麼不會影響選情,內政部有
什麼權力來替所有選民決定?
再進一步講,如果凡是可能影響選情的都要被禁止,那幹嘛還要辦選
舉?候選人何不猜拳定勝負算了?
選舉期間,每一件事都可能影響選情,比方說,股市如果慘跌,結果
一定會影響到執政黨候選人的選情,那股市是不是在選舉期間也乾脆休市
算了?再比方說,執政黨的政府一定會在選舉期間,在政策上做多,替執
政黨的候選人拉抬行情,而影響到選情的變化,那麼政府機關是不是也該
在選舉期間乾脆關門算了,以免影響選情?
民調現在早已成了民主的內涵之一,一個號稱民主的國家,如果必須
要用法律來箝制「民調的自由」,這跟過去用法律來箝制「新聞的自由」
、「言論的自由」、「出國旅遊的自由」,又有什麼兩樣?
台灣的民調雖然可批評之處甚多,但政府不能因為民調可能犯錯,可
能別有居心,就把它扼殺致死。這種邏輯、這種心態,以及這種方法,根
本就是極權獨裁的產物。國民黨如果真敢修法限制民調,結果保證會被全
世界民主國家恥笑,這種丟臉的事,何必非做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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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t199-234.dial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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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etterm (想下五子棋!) 看板: NewsTalks
標題: Re: [轉錄]民調自由
時間: Sun Jun 27 21:01:02 1999
想要提出的問題
對民調作出這種限制
究竟有沒有違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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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t199-203.dialup
> -------------------------------------------------------------------------- <
作者: MIKEHUANG (美夢成真) 站內: NewsTalks
標題: Re: [轉錄]民調自由
時間: Tue Jun 29 16:35:18 1999
※ 引述《netterm (想下五子棋!)》之銘言:
: 想要提出的問題
: 對民調作出這種限制
: 究竟有沒有違憲呢??
我覺得民意調查是一種意見自由的表現
人民有意見表達 機構有權力來做調查
並沒有什麼不妥之處
我覺得這次的修法是為了要替某些民意支持度低的候選人護航的吧!!!
民調其實只能拿來當參考用
支持度高也不見的會真正的當選
還是穩紮穩打
勤走基層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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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sj69-209.dialup
> -------------------------------------------------------------------------- <
作者: ChaosCreator (不會變的是等待..) 看板: NewsTalks
標題: Re: [轉錄]民調自由
時間: Tue Jun 29 22:57:39 1999
※ 引述《netterm (想下五子棋!)》之銘言:
: 想要提出的問題
: 對民調作出這種限制
: 究竟有沒有違憲呢??
=>>有無違憲不清楚,不過對限制產生質疑是合理的。
=>>只是對於該名專欄作家的立論感到有點可笑。
一份民調出來對誰有力是很難說明白的。
=>>策略性投票對民調遙遙領先者的效果有正有負,
民調落後者因為同情心理而谷底翻昇的例子亦所在多有。
那麼為何只能為某人護航而不能對另外的人產生同樣效果?
=>>又是一個立論正確,引喻失譬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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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過低潮有以下幾種方法..
壹‧聽音樂
貳‧自己一個人漫步街頭
參‧隨便抓起一個人問候他媽媽
肆‧殺了他或請他殺了你或自殺給他看
其實....以上四項可以一起做....別說ChaosCreator沒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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