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來源:大成影劇報
上網下載資料、圖片,卻因而中毒,是許多
網友切身之痛;不過透過網路購買下載軟體不幸
感染病毒,其實可透過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申訴,
而蓄意散播病毒者,更可能觸犯刑責。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表示,如果網友在某網站
上,以下載方式購買某軟體安裝後,卻遭到病毒
感染,使網友電腦中的重要資料遭到毀壞損失時
,網友可向消基會以電話、書面、網路、傳真方
式申訴,由消基會出面為網友向相關單位尋求解
決。不過截至目前為止,消基會並未接到這類申
訴案例。
資策會科技法律中心專案經理蔡美智表示,
因下載方式購買軟體而中毒時,因雙方有買賣契
約,消費者可循民法途徑,依「瑕疪擔保」條例
,向賣方(如網站負責人)尋求加害給付而獲得賠
償。
如果網友不是因買賣軟體商品,而是因為下
載由網站業者所提供的免費軟體而中毒。蔡美智
表示,想要以民法途徑向網站業者求取賠償時,
必須是網站業者「蓄意」、「故意」將染毒的軟
體放在網站上,這種行為才會構成「過失」散播
病毒罪。
不過,一般業者是不會拿自己的商譽開玩笑
,因此一旦業者提出該公司有安裝防毒軟體過濾
,或曾經檢查過該軟體是無毒的,這就不構成「
故意」散播病毒條件,就算是網友提出控訴,因
舉證困難,網友很難獲得合理賠償。
如果發現網站業者或提供軟體的人,是蓄意
散播病毒,使網友因下載軟體而遭受干擾、毀棄
、損害電腦資料者,可依刑法352條散播電腦病
毒罪,向業者提出訴訟,若訴訟成立,業者將處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役科1萬元以下罪金,
同時網友也可依民法途徑向業者尋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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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聽說,從看書,從本能,人類學會了不少自殺的方法。
曾經我拒絕死亡的原因是找不到一個理想的死亡方式。
不乾脆,不乾淨,不漂亮,不聰明,不有趣....
當然也有可能是掩飾畏懼死亡的理由
但是我終於發現,活著是最好的自殺
於是我面對死亡,面對Chaos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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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t110.gold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