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治盜匪條例 可望廢止
楊肅民/台北報導 遭不少律師界及法學界詬病的懲治盜匪條例,法務部在徵詢司法院
、內政部、國防部等相關單位後,決定將條文刑法未規定者納入刑法後,提案加以廢止
,刑法研修委員會將在明(廿一日)開會討論,由於爭議性不太,屬於嚴刑峻法的懲治
盜匪條例廢止,回歸常態法已成共識。
懲治盜匪條例因不少律師界及學術界人士認為是「限時法」已失效,也有多位一審法官
呼應,但並未獲得二、三審法官的支持,所以問題一直在法界擺盪。
懲治盜匪條例在民國四十六年五月十日,立法院第十九會期,處理立委溫士源等卅四人
提案刪除第八條時,鄧翔宇委員發言「鑒於社會秩序情況,恐需繼續延長施行,由政府
命令一年一年的延長,在立法立場殊值檢討」因此附帶提議,仿妨害軍機治罪條例之例
,將施行期間之規定取消,以免不切實際,而省掉行政當局每年明令延長施行期間之繁
。經無異議通過,併溫委員案送民刑商法委員會審查後,院會五月廿四日第廿三次會議
三讀通過,這也是最高法院堅決認為該法已「等同制定」的緣故。
由於近來爭議不斷,法務部於是去函司法院、內政部、國防部等相關單位,徵詢對於該
條例修廢的看法,據悉,司法院對於修廢並沒有特別意見,但內政部及國防部則都支持
相關條文納入刑法後再予以廢止。
法務部已經研擬「懲治盜匪條例與現行刑法相關擬條正條文對照表」,並擬出刑法相關
條文的修正草案,將在明天開會討論,未來如果爭議不大,可能在討論通過後逕以兩案
簽請葉金鳳部長核可後送行政院審議及廢止,但如果還有不同意見,則可能會再召開一
場公聽會後再作定奪。
懲治盜匪條例與刑法究竟有何顯著差異?除了一個是特別法,一個是普通常態法外,最
主要就是刑度的歧異,同樣犯罪態樣,盜匪罪的刑責比刑法的規定重多了。
舉例來說,同樣是擄人勒贖,適用盜匪罪就是唯一死刑,但若適用刑法的強盜罪,則處
死刑或無期徒刑,在量刑上較具彈性。另外,像盜墓罪刑法是處五年以上,但盜匪條例
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藏匿人犯是二年以下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
下罰金之輕罪,但在盜匪條例包庇或藏匿盜匪可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刑度
差異就更大了。
根據法務部所作的對照表,基本上懲治盜匪條例中,大部分現行刑法中都有規範,像有
的是規範在卅章強盜及海盜罪,有的在卅三章擄人勒贖罪,也有規範在第十一章公共危
險罪及第十八章侵害墳墓屍體罪等,絕大都多犯罪態樣有法可管,但是刑度歧異太大必
須加以調整使罪刑相當。
另外,盜匪條例特有的犯罪態樣像劫囚罪「盜匪在拘禁中,首謀聚眾以強暴、脅迫脫逃
者」、「盜取或毀壞有關軍事之交通或通訊器材」及「意圖取得財物,投置爆炸物,因
而致人於死或重傷者」如過去「麥當勞爆炸案」,因刑法未予規範,則可能要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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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答應你的 已經慢慢實現 不想你的好 忘記你的笑臉因為愛失眠 那些恍惚的白天
已成泛黃的從前 你和他之間 紛紛擾擾流言 聽了多少遍 心早已經厭倦
沒有人相信 我從來不曾埋怨 只是偶爾難免 還有一些思念
好想再見你一面 看看最近的改變沒有你陪在身邊 我學會 自己勇敢一點
快樂 悲傷 都變的很淺 簡單的生活是我唯一心願
只想再見你一面 我可以站得很遠 若不小心被發現一瞬間 所有纏綿 也是雲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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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rajicek (好想再見coco一面) 看板: NewsTalks
標題: Re: [轉錄]懲治盜匪條例 可望廢止
時間: Tue Dec 21 01:18:39 1999
這對法律的尊嚴保障看起來,是一個遲來的正義。
懲治盜匪條例本來早就已經失其效力,法界人士
早就勸法務部要及早廢除,一直用這個已經失效的
法律去判刑,根本就違反罪刑法定主義原則,也不
合審判程序。過去不知道有多少犯人是依據此條
例判刑的,不過遲到總比不到好,希望能因此令我
們的刑法能恢復正常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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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我你深愛我的靈魂 更勝過我的眼神 我可以不再繽紛 若讓我知你心裡真不真
願為愛付出 為愛堅強 為愛認真 為愛虔誠
就告訴我生命裡 因為有了我才完整 再困難的事也可能
就告訴我讓你馴服的 不是我的青春 不管我多老 你也不悶
Oh!我 專一情深如所有女人 我會日夜不分 釋放愛意溫存
Oh!我 當然多變如所有女人 我會勇敢承認 只要有真愛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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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etterm (自由時報 太過份了!) 看板: NewsTalks
標題: Re: [轉錄]懲治盜匪條例 可望廢止
時間: Tue Dec 21 10:20:44 1999
※ 引述《krajicek (好想再見coco一面)》之銘言:
: 這對法律的尊嚴保障看起來,是一個遲來的正義。
: 懲治盜匪條例本來早就已經失其效力,法界人士
: 早就勸法務部要及早廢除,一直用這個已經失效的
: 法律去判刑,根本就違反罪刑法定主義原則,也不
: 合審判程序。過去不知道有多少犯人是依據此條
: 例判刑的,不過遲到總比不到好,希望能因此令我
: 們的刑法能恢復正常運作。
是的 之前也有人提出一個問題:
萬一之前因為此一不適合的法律 而被處死的犯人
他們的家屬提出申請國賠怎麼辦呢?
你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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