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團體.關懷生命協會.今日以照片舉發.
台南縣政府至今仍以水池集體溺斃方式.
處理流浪狗.一次二十多隻.在半坪不到的籠子內堆疊溺斃.
看看保護動物法案.再看看這樣有為的政府.
台灣許多法律似乎都是參考用的.
外國譏評台灣是野蠻貪婪之島.一定是突發事件.
丟狗的一定不是台灣人.處理殘忍一定不是大問題.
也許有人會說."我不丟狗".
媒體真是太炒作了.這麼小的問題也登.
本人聲明此為突發事件.非台灣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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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風捲地百草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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