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時論廣場 1999.04.08
調整選舉時程的另一種做法
⊙游盈隆
粗具國民黨高層共識的修憲方案有兩個重點,一個是國大的擴權,另一
個是牽涉中央與地方選舉時程的調整。國大擴權案必將激起在野黨和社會
各界強烈的批判浪潮,在此姑且不談。倒是所謂選舉時程調整的規劃案,
有嚴重的憲政與政治後果,社會各界未必會立即感受到,特別值得深入解
析。
一九八七年台灣解嚴後,政治自由化和民主化帶來政黨與選舉競爭的制
度化。以九十年代來說,由於從中央到地方的十二項選舉的任期與日期不
同,導致台灣這彈丸之地,幾乎年年選舉。而且由於選風敗壞,腐蝕民主
根基,有識之士無不痛心疾首。再加上台灣特殊歷史時空環境下,政黨間
的對抗猛烈,選舉期間高度政治社會動員導致社會力的巨大異常耗損。因
此,經歷了九十年代的大小選戰之後,朝野精英逐漸形成了「減少選舉次
數,調整選舉時程」的共識 。
一九九六年底國、民兩黨聯合主導的國家發展會議的一種重要結論就是
,停止五項選舉,包括國代、省長、省議員、鄉鎮市長和鄉鎮市民代表。
但迄今為止,只做到停止省級兩項選舉,其他三項選舉則礙於現實政治利
益考慮,國民黨並未全力推動,也不無可能從此胎死腹中。今年國民黨再
度將調整選舉時程列入修憲議程,本是上述朝野共識的延伸。但仔細研析
日昨初露的方案,卻處處啟人疑竇。
不錯,若依照目前中央與地方各項選舉的流程,從公元兩千年起算,未
來十年除了二○○三年之外,每年都有選舉。而再下一個十年也大體如此
。這樣的流程確實應該重整。國民黨初步的解決方案有三個重點:第一,
立委任期從下一任第五屆起延長為四年。第二,延長公元兩千年所選出總
統任期一年九個月,以便和立委在二○○五年同時改選。第三,延長公元
二○○一年所選出縣市長任期兩年,如此可做到中央層次選舉間隔兩年的
構想。
我認為,國民黨這項解決方案不合理,漏洞很多。不合理在於任意延長
中央與地方行政首長的任期,而且一延就是兩年左右,嚴重破壞憲政體制
與原理。漏洞很多,比方說,國大代表將如何產生,是否和總統一起延任
?再者,北高兩市市長和市議員是否也需配合延任?如果當屆國大和北高
市長、市議員都將獲延任,國民黨何不向社會說清楚?從以上分析可知,
國民黨縱然認識到選舉時程的調整有其急迫性,但解決方案卻無視憲政體
制的存在,且付出代價太高,不應貿然嘗試。
針對選舉時程的調整,我在此提替代方案,就教於各方賢達。首先,如
果立委任期延長為四年,應從公元二○○四年第六屆立委起適用。而非二
○○一年第五屆立委。第二,公元二○○四年總統及國代選舉仍照常舉行
○,但從三月延長到年底與立委一併舉行。如此,從二○○四年起,中央
層級選舉即可同步進行。第三,公元二○○一年選出的縣市長、縣市議員
,理應在二○○五年改選,但為了與中央選舉有兩年間隔起見,可延後一
年,與北高市長和市議員同時改選。從此以後,地方選舉日程將趨於一致
。
比較前後這兩項方案可明顯看出後者遠優於前者。第一,後者所牽動的
中央與地方公職延任長度只有國民黨目前提案的一半,對現行憲政體制的
衝擊降低到最小程度。第二,後者避免了北高兩市市長與議員的延任。民
主政治的基本精神是定期選舉,因此若能不變更選舉日期,就不應變更。
第三,後者比前者提前一年完成中央與地方選舉間隔兩年的目標。若合理
調整選舉時程是朝野共識,那麼兩案併陳優劣立判,後者可說是低成本、
高收益,且遠較自然順暢。
最後,假如國民黨當局真心誠意要全盤合理調整選舉次數與時程,還應
進一步做兩項改革。第一,信守國發會承諾,停止鄉鎮市長及鄉鎮市民代
表選舉。第二,國大代表選舉改成全面政黨比例代表制,並且和明年總統
大選同步實施。屆時,選民一票選總統,另一票選政黨,各政黨根據實際
得票率換算應得的國大席次。當然相關的選舉配套措施如政黨門檻、婦女
和原住民保障名額等等問題也宜及早籌畫才是。
(作者為東吳大學政治系教授)
--
在你之後 Something happened to me (我的生活出現了轉變)
在他之前 Someone waiting for me (有人曾經為我守候)
在你之後 Something happened to you (相信你也有所改變)
在他之前 Someone waiting for you (有人曾經為你守候)
I'm waiting for you (我會一直等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a212151.ts.ncc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