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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時論廣場 1999.04.08 調整選舉時程的另一種做法 ⊙游盈隆  粗具國民黨高層共識的修憲方案有兩個重點,一個是國大的擴權,另一 個是牽涉中央與地方選舉時程的調整。國大擴權案必將激起在野黨和社會 各界強烈的批判浪潮,在此姑且不談。倒是所謂選舉時程調整的規劃案, 有嚴重的憲政與政治後果,社會各界未必會立即感受到,特別值得深入解 析。  一九八七年台灣解嚴後,政治自由化和民主化帶來政黨與選舉競爭的制 度化。以九十年代來說,由於從中央到地方的十二項選舉的任期與日期不 同,導致台灣這彈丸之地,幾乎年年選舉。而且由於選風敗壞,腐蝕民主 根基,有識之士無不痛心疾首。再加上台灣特殊歷史時空環境下,政黨間 的對抗猛烈,選舉期間高度政治社會動員導致社會力的巨大異常耗損。因 此,經歷了九十年代的大小選戰之後,朝野精英逐漸形成了「減少選舉次 數,調整選舉時程」的共識 。  一九九六年底國、民兩黨聯合主導的國家發展會議的一種重要結論就是 ,停止五項選舉,包括國代、省長、省議員、鄉鎮市長和鄉鎮市民代表。 但迄今為止,只做到停止省級兩項選舉,其他三項選舉則礙於現實政治利 益考慮,國民黨並未全力推動,也不無可能從此胎死腹中。今年國民黨再 度將調整選舉時程列入修憲議程,本是上述朝野共識的延伸。但仔細研析 日昨初露的方案,卻處處啟人疑竇。  不錯,若依照目前中央與地方各項選舉的流程,從公元兩千年起算,未 來十年除了二○○三年之外,每年都有選舉。而再下一個十年也大體如此 。這樣的流程確實應該重整。國民黨初步的解決方案有三個重點:第一, 立委任期從下一任第五屆起延長為四年。第二,延長公元兩千年所選出總 統任期一年九個月,以便和立委在二○○五年同時改選。第三,延長公元 二○○一年所選出縣市長任期兩年,如此可做到中央層次選舉間隔兩年的 構想。  我認為,國民黨這項解決方案不合理,漏洞很多。不合理在於任意延長 中央與地方行政首長的任期,而且一延就是兩年左右,嚴重破壞憲政體制 與原理。漏洞很多,比方說,國大代表將如何產生,是否和總統一起延任 ?再者,北高兩市市長和市議員是否也需配合延任?如果當屆國大和北高 市長、市議員都將獲延任,國民黨何不向社會說清楚?從以上分析可知, 國民黨縱然認識到選舉時程的調整有其急迫性,但解決方案卻無視憲政體 制的存在,且付出代價太高,不應貿然嘗試。  針對選舉時程的調整,我在此提替代方案,就教於各方賢達。首先,如 果立委任期延長為四年,應從公元二○○四年第六屆立委起適用。而非二 ○○一年第五屆立委。第二,公元二○○四年總統及國代選舉仍照常舉行 ○,但從三月延長到年底與立委一併舉行。如此,從二○○四年起,中央 層級選舉即可同步進行。第三,公元二○○一年選出的縣市長、縣市議員 ,理應在二○○五年改選,但為了與中央選舉有兩年間隔起見,可延後一 年,與北高市長和市議員同時改選。從此以後,地方選舉日程將趨於一致 。  比較前後這兩項方案可明顯看出後者遠優於前者。第一,後者所牽動的 中央與地方公職延任長度只有國民黨目前提案的一半,對現行憲政體制的 衝擊降低到最小程度。第二,後者避免了北高兩市市長與議員的延任。民 主政治的基本精神是定期選舉,因此若能不變更選舉日期,就不應變更。 第三,後者比前者提前一年完成中央與地方選舉間隔兩年的目標。若合理 調整選舉時程是朝野共識,那麼兩案併陳優劣立判,後者可說是低成本、 高收益,且遠較自然順暢。  最後,假如國民黨當局真心誠意要全盤合理調整選舉次數與時程,還應 進一步做兩項改革。第一,信守國發會承諾,停止鄉鎮市長及鄉鎮市民代 表選舉。第二,國大代表選舉改成全面政黨比例代表制,並且和明年總統 大選同步實施。屆時,選民一票選總統,另一票選政黨,各政黨根據實際 得票率換算應得的國大席次。當然相關的選舉配套措施如政黨門檻、婦女 和原住民保障名額等等問題也宜及早籌畫才是。 (作者為東吳大學政治系教授) -- 在你之後 Something happened to me (我的生活出現了轉變) 在他之前 Someone waiting for me (有人曾經為我守候) 在你之後 Something happened to you (相信你也有所改變) 在他之前 Someone waiting for you (有人曾經為你守候) I'm waiting for you (我會一直等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a212151.ts.ncc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