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的中國時報上
我看到了國民黨所謂的"指出不正確"的文宣
就是指阿扁很鴉霸的那一個廣告
上面寫的
可能多半是事實吧!(但是我不覺得鴉霸不好呀 又不是選老公...)
可是有一點
令我十分的驚訝
就是 今天的報紙廣告 上面有一項是某報紙曾報導阿扁說:"長扁合擊 吳馬分屍"
我記得:阿扁已經解釋過 他那時候所呼的口號 是"長扁合擊 吳馬分師"
所以
在那個時候
阿扁已經有明確指出
他所用的ㄕ 是"師"而不是"屍"
相信各媒體也知道這個事實
雖然有許多一開始有不少媒體是採用自己的臆測
做出"大篇幅"的錯誤報導(吳馬分屍)
但是多數的媒體
在隔天都有"小篇幅"報導阿扁所做出的解釋(吳馬分師)
但是
今天的報紙上
竟然用這個錯誤的報導
來做指責
真的是太可惡了
你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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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辱不驚 看花開花落
去留隨意 任雲捲雲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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