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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楚瑜先生說他兒子帳上的那一億多圓是李總統交辦要照顧經國先生的但蘇 志誠和很多其他人則認為這些錢是他侵吞或A來的。這兩種不同說法一般人 很難查證﹐因此很多人可能不知道誰才對。所幸統計學有一套科學方法﹐可 以讓我們由看得到的現象來推測看不到的事。例如一袋石頭﹐有人說裡面大 部分是白石頭﹐有人說大部分是黑石頭﹐我們即使不能全部打開來看﹐只要 我們能從其中拿出一部份﹐就可以推論哪一個說法較為正確。例如若拿出二 十個﹐結果都是黑石頭﹐則我們最好袋中大部分是黑石頭﹐因為袋中若有一 半或更多白石頭﹐則拿到二十個都是黑石頭的機會不到百萬分之一。 宋的錢若是要做到李交辦的事﹐則應該要和另外要給蔣孝武家屬那筆錢一 樣﹐要有幾個人蓋章才能動用﹐而不是由他一個人隨便用﹔但若是侵吞的錢﹐ 當然就不會設立基金要別人蓋章。若是做交辦的事﹐帳戶應該獨立而不是和 自己的錢混在一起﹔但若是侵吞﹐當然併入家族帳戶。若做交辦的事﹐即使 不得已存到家人帳上﹐也是要存一個帳而非兩個﹔但若是侵吞﹐分開放比較 不會被發現。若是交辦應該有完整的帳目﹐不會事發六天還拿不出帳目﹔若 已據為己有﹐就不必麻煩分清楚哪些錢是別人託付的。 若是交辦﹐就要去辦而有支出﹐即使只用利息﹐一年也近千萬元﹐但卻沒 有支出的證據﹔宋陣營說沒有支出表示沒侵佔﹐但若據為己有﹐何必再花掉 才能侵佔?若是交辦﹐職位改變就應移交﹔侵吞了就不必移交。若是交辦而 想歸還﹐電匯即可不必領出。領出後若要歸還﹐郵寄或送上門即可﹐不必一 直放著。若要親交李總統﹐應該去約時間而不是毫無動作。若是交辦﹐要考 慮錢領出後不只沒收入﹐這幾個月經國夫人更在李總統以為宋還在照顧的情 況下失去照顧﹐於心何忍。若真要領出來還錢﹐開一張台銀本票即可﹐何必 開那麼多張﹔但若是準備用來支付選舉樁腳﹐則需開成很多張才方便安全。 若是交辦一定記得﹐事發後不必問他太太﹔若已據為己有﹐家庭理財當然 由太太負責。若是交辦﹐即使不願說出真相﹐也可說是朋友委託代管﹐而不 必謊稱長輩送小孩的錢。若是交辦而準備要還﹐不必說給錢的長輩已經領回﹐ 而實際上卻自己領走。 以上十四個看得到或宋自己講出來的現象﹐都是真心幫李總統和蔣家辦事 時不太可能發生的事。假設宋楚瑜是真心辦事﹐但人總會犯錯﹐而若每次犯 錯的可能性是五分之一﹐則連犯十四個錯的機率或可能性釋六十一億分之一﹐ 即使假設每次都有三分之一的機會犯錯﹐連犯十四次的機會也只有四百七十 八萬分之一。換句話說﹐若宋楚瑜在記者會中說的是真的﹐則發生上述十四 件錯誤的可能性幾乎等於零﹐但那十四件事確實發生了﹐因此由統計學的推 論來看﹐他的說法不可相信。整件事情和他把這些錢據為己有的假設反而更 為吻合。 ꄨ(此篇轉錄自 工商時報12月17日 4版) (作者陳博志為台大經濟系教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h79.s20.ts30.hine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