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okers (萬年體重59kg。。。)》之銘言:
: 連大法官都要廢???
很誇張呢 全世界沒有一個先進民主國家的議會
敢明目張膽的挾私怨報負 企圖殺死憲法的保護神
真的是非常的莫名其妙 台灣的民主還有救嗎
不是危言聳聽 國大代表如果今天敢廢大法官
明天就敢廢行政院長 後天還甚至敢廢總統
雖然說釋憲權的適用範圍有爭議 但是大法官這次敢卯足全力
宣告此次修憲內容無效 就是因為內容荒腔走板
先說老掉牙的延任問題 不管任何層級的民意代表
都不能違背對選民的契約承諾 這件事已遭到正義人士的砰擊
鄙人再一次重覆也沒意思 不提也罷
大法官終身職 睽諸歐美日澳各國皆是如此
不要說是這些先進的國家 就連菲律賓 巴基斯坦的大法官也都是如此
國大代表怎麼能據此作為大法官自肥的憑據呢
法官不論大小 本來都是享有終身俸 這樣才是國家
保障司法人員獨立審判 不受政治力威脅的具體作為
難道國 民兩黨沒有還存著一絲絲良知的人嗎
不知道有沒有 但是狼心狗肺的豬玀聲音特別吵
如果真的對大法官行使釋憲權有疑義
應該是利用機會 理性冷靜的檢討才對
憲法先進國如英 德 法 等等
對於釋憲權的採用有很進步的見解
但是就在此同時 不但釋憲權有限制 修憲權也不能濫用
如果新修訂的法條 違反了憲法的基本精神
或者跟本斲傷了人民的基本權利義務 當然無效
一般可以由憲法法庭依正當程序宣告其失去效力
再者為求慎重起見 即交付公民投票裁定 而大法官的任務就是
向社會大眾解釋為什麼此種修正條文應該無效
如果人民接受這種荒腔走板的新條文
則大法官也盡了憲法上的義務了 問心無愧
現在這隻憲政怪獸 正想把馴獸師生吞活剝
我們怎麼能夠坐視不管 但是身為一個無權無勢的大學生
孤臣無力可回天啊 憲政的崩壞不遠矣
如果陳總統 李總統 連主席這些人都裝聾做啞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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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新執政黨 充滿期許
對新領導人 懷抱憧憬
請帶給我們更美好繁榮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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