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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IMU (TIMU)》之銘言: : ※ 引述《stary (stary)》之銘言: : : 看到這種論調 就想笑 : : 不知道公投法是誰通過的 : : 先把你關家裡 然後笑你走不出去 : : 板主大人 我好久沒在政治類板寫文章了 : : 不過最近看到您轉的文章 常常都一笑置之呢 : : 也許連宋憑著基本盤不需要我這一票 : : 不過在我的眼中 您就跟連宋在我的心目中的地位一樣啊.... : 防禦性公投是給予國家領導人一項在國家受到威脅時可以 : 發動的一項防身利器,給你把槍是讓你在生命受到威脅時 : 可以拿來防身,不是想到就隨便拿出來嚇人的,如果是想警 : 惕大陸,在當初公投法通過,防禦性公投產生時就已經很明白 : 的告訴對方"他如果敢造次我們有相應的政策",並不需要 : 在現在這個的時候掏出我們的武器,不只勞民傷財...也容易 : 造成無謂的紛爭... 這裡有點小問題 如你所言 如果防禦性公投產生時就已經很明白的告訴對方 "如果敢造次我們有相應的政策" 要是真的如此 那為何公投法會被"嘲諷"成鳥籠公投?? 不就是因為公投法裡明明白白的規定"只有國家遭受危難時"才能公投這種可笑的字眼 才會被嘲諷的嘛 再者 就算是公投法已產生 也絕對不會因為有此法就可以產生你所謂的很明白告訴對方 他如果敢造次我們有相應的政策 的效果 蓋公投法係基於創制被決權而來 係屬於積極行使的權利而非被動消極的權利 即權利主體要主動去提案去行使權利 這個法才會有意義 所以 不辦公投 是決不可能會產生如你所言的"很明白告訴對方他如果他敢造次...."的效果 惟現行公投法規定的莫名其妙 既給權利主體權利但又把它給限制的死死的 不過基於法的安定性 既然這種可笑的字眼已入法律規定 除了求助於耗時耗力的修法外 現行的解套辦法 我認為只有放寬解釋法律一途 即把構成要件放寬 要真如法律字眼所規定於國家遭受危難時才能做防禦性公投 則不僅時間點很難掌握 及是否有餘力舉行外 更重要的是 效果上已幾乎沒有意義可言 因為在對岸尚未有足夠把握對付我們時 他所需考慮點仍甚多 其中包括台灣人民的統一意願 等到他們決定要開戰 那時既然決定要打 再辦啥防禦性公投也只不過是用來自我安慰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70.194.155
lottoboy:推!! 好文 推 210.58.160.133 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