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票案 看不到對司法的尊重
記者羅雨恆/特稿
興票案爆發之初,我們看到了台灣民眾的政治熱情,如今興票已經偵結了一陣子,台灣
民眾的「脫序演出」卻仍未停止。
曾經牽動總統大選選情的興票案終於有了個結果,只是在國民黨尚未決定是否對全案提
起再議之際,訴訟代理人跑到地檢署「即興演出」,民間團體跑到監察院要求調查檢察
官是否失職,大家對於興票案的熱衷程度著實讓人感動。
只是,大家對於興票案的熱情,是否又逾越了對司法應有的尊重。
「司法獨立」是每個人會說、會用的「神主牌」,只是當司法與自己有關時,「司法獨
立」它真的就只是句口號而已,當偵查、判決結果不利自己時,「政治干預」永遠是最
好的抗議理由,當偵查、判決結果與自己的願望相違背時,「司法不公」更是每個人都
知道要講的標準台詞。
一般案件尚且如此,內容涉及政治的案件更是如此。
興票案在總統大選期間爆發,馬上成為全國民眾關注的焦點,對於全案已有定見的讀者
投書,立即填滿媒體的論壇版面,call in節目只要將議題鎖定興票案,馬上就有如潮水
般的電話湧入,頓時間,彷彿不談興票案就是不關心政情的次等國民,不對案情選邊站
的就是「政治騎牆派」。
即使檢察官的偵查動作已告一段落,還是有人不肯放過,非得透過抗議、陳情等手法,
希望把結果「拗」成自己喜歡的那樣,即使告訴人國民黨都還沒有決定是否要提再議,
真是皇帝不急急死太監,似乎非得要宋楚瑜被起訴、判刑甚至入監服刑,才願意善罷干
休。
檢察官已將興票案偵查終結,如果對偵查結果有不同意見,告訴人自然可以循救濟管道
提起再議,只是其他人為何又要找上監察院呢,如果連司法單位的調查結果都不願接受
,那乾脆辦個全民公投決定是否要將宋楚瑜判死刑算了。
在興票案中,我們只看到了各個團體和個人,對於全案再清楚不過的預設立場,卻完全
看不到民眾對司法獨立精神的絲毫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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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世紀民族獨立的激情已逝,二十世紀中期獨立建國的夢想已實現;
屬於『自己』的『國家』,卻與自己是那麼的遙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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