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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teveYoung (史提夫楊)》之銘言: : 好久沒有在Chuyu板po文章了!今天是來求教的。 歡迎歡迎 有空多來坐坐 :) : 核四問題,本來是科學的問題, : 也可以說是一種價值選擇的問題。 : 但是一旦當這個案子經過立法院覆議後, : 而行政院又片面停件後,這就是政治問題了。 : 所以我覺得在此情況下,我們不應該在討論我們到底要不要核能, : 而是我們要不要遵守憲法。 : 民進黨過去在當在野黨時,很重視程序正義,當了執政黨,就踐踏程序正義。 : 我覺得在方法上,要停建核四,不能這樣魯莽, : 如果今天惡例一開,我覺得憲法秩序就毀了,在野聯盟的立場,是對的。 沒錯 所以我才說反核人士其實應該去民進黨黨部抗議 因為正是這種粗糙魯莽的決策程序才使得核四非建不可 而且還蠢到把核四議題扯上憲法的層次 那就沒得轉桓了 如果只是法律的層次 在台灣現行的政治文化中 還可以容忍一些瑕疵 : 只是說,核四走到今天,大法官的決議文給了幾條路, : 其中一條我最不懂,也是我想跟各位請教之處,那就是倒閣。 : 如果今天倒閣,那是代表什麼意思呢?我想不通。 : 想不通的原因是這樣的: : 行政院的決定要不就是違憲,要不就是合憲。 : 以常理判斷,與憲法意旨不合,應該就算違憲。 : 跳回來,行政院如果是合憲的, : 大法官大可明文表示行政院作對了,但是大法官不這樣說。 : 所以行政院在這件事情上有很大的瑕疵,這個瑕疵就是違憲。 : 如果行政院什麼都沒錯,那也用不著跟立法院協商啦。會去協商,可見行政院站不住腳。 對 這是一個原因 另一個原因是我們偉大的民進黨政府 他們作決策一向看民調辦事 民調支持 就好像吃了嗎啡一樣 可以不把程序和學術理論當一回事 民調不支持 就像洩了氣的皮球 直到找到下一個戰場 而大法官在520上也有嚴重的瑕疵 第一是沒有明確指明合憲或不合憲 讓一些御用學者可以狡辯硬凹 第二是卻搞了三條路讓朝野政黨選擇 沒有強制走哪一條路 所以朝野政黨當然各自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一條路 (不知道有沒有機關可以宣告大法官解釋違憲的? :) ) : 回頭來看,本來,倒閣與解散國會是不會畫上等號的, : 這完全是因為陳總統放話說他挺行政院長,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要解散立法院。 : 問題來了,行政院違憲,卻要解散立法院?這很奇怪吧? : 就算重新選國會,行政院還是違憲啦!在憲法還沒修改前,這是一個事實吧? : 我們從小就知道金字塔的概念,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政府怎麼可以違憲呢? : 為了反核這條黨綱而犧牲憲法,為了39%的民意犧牲憲法,這樣對嗎? 他現在還有39%的民意嗎? 哼哼 : 所以我認為陳總統的立場可疑,叫他協商,這也大有問題。 : 真正的解決之道,應該是先復建核四, : 然後立法院制定法律,在朝野協商下,再來制定一套可長可久的能源政策吧! : 如果最後倒閣,問題不但沒有解決,還默許了行政院違憲。 關鍵是在於立法院對行政院長沒有同意權 立法院如果改選 立委不一定還有機會再回到立法院 但行政院長可以隨時更換 所以如果立法院改選 阿扁當然可以換任何一個人接任行政院長 再過沒多久再換回張俊雄 立法院也奈他何 換句話說 行政院長的老闆是總統 而不是立法院 所以行政權不須對立法權負責 因為倒閣得主動權在立法院 但是立法院怎麼倒閣都對立法院划不來 (選舉一次很累的) 所以修憲當時即有學者預言倒閣將不會發生 而我們英明偉大的阿扁總統即以此以為台灣屬總統制 因而他上任後不斷胡搞瞎搞 殊不知 世界上絕對沒有任何一個總統制的國家有主動或被動的倒閣權設計 那些在友板大放厥詞的訟棍 一點都不懂政治學 還在那邊斟字酌句的追隨英明領袖的蠢想法 -- 當總統沒什麼了不起 美國一共有41位總統 可是大家記得的是 林肯曾經解放過黑奴 羅斯福總統曾經推行過新政 這是因為他們真正為美國人民做了很多的事 要做總統就要作一個會做事的總統 給台灣一個機會 讓會做事的宋楚瑜 繼續為台灣人民打拼 為台灣 我們一起加油 加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140.119.217.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