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ba" <a@b.a>, 看板 Politics
標題 深論台獨 (v1.3)
時間 IMS Netvigator (Wed Aug 21 10:37:35 2002)
台獨的定義
所謂台獨的定義是很多樣性的,為了避免引發誤會,我先替台獨下個我的定義:”
意欲永久排斥抗拒統一,永遠脫離中國”,接下來我來談談為什麼我會用這樣的定
義。
說實在的,若要仔細區分獨派,將會發現其中有很多的不同與差異,舉些例子來說
說,有的人認為台灣一定要改國號與重新制憲才行,有的認為用中華民國的國號也
可以,但一定要強調兩邊是不同的國家,有的認為台灣人在血統上不是中國人或漢
人,有的認為兩邊將來可以視情況來統一,但是之前要先互相承認才可以,有的認
為不論將來情勢為何,兩岸絕對不可以統一,因為台獨就是要永久建立和中國不同
的國家,有的認為現在台灣還不是正式的獨立建國,以後一定要找機會透過公民投
票來改變現狀,有的認為台灣現在已經獨立,公民投票只用在要不要和大統一上等
等,而不同的獨派朋友或許有不同的排列組合認知,甚至很多獨派朋友的認知也很
混淆與不斷改變中,因此若要我根據以上的枝枝節節來對我所批判的台獨作一個清
楚的定義與分類,基本上是不太可能的,論証上也不好用,因此我決定用另外的角
度來定義和分類。
在我的認知裡面,獨派其實分成兩種,一種是暫時性的獨派,一種是永久久性的。
所謂暫時性的獨派,只是因為他認為和大陸統一沒有好處(先不論他的認知是否正
確),所以不願與不敢和大陸統一,但若將來客觀情勢改變,並不排斥和大陸統一
。我認為這類的台獨朋友不在少數,但多半並非檯面上的台獨政治人物與建國黨或
台聯等基本教義派,而是一般的老百姓居多。
而所謂永久性的台獨,則是指將來無論如何都不會接受台灣和大陸的統一,這些人
往往是檯面上的政治人物,例如民進黨,台聯或建國黨之流。
以上兩者的差異,其實就在於是不是”意欲永久排斥抗拒統一,永遠脫離中國”?
至於我文章所批評的台獨,基本上是偏向後者,當然我對台獨觀念與邏輯的批評也
會挑戰到前者的錯誤認知。
當然,我用”意欲”一詞,有點偏向難以判斷與動機論取向,但本篇文章的主要目
的本來就是要用理性來說服大家統一比台獨好,而讀者自己心知肚名自己是什麼立
場,而不是我試圖來證明誰有”意欲”而誰沒有”意欲”,因此使用”意欲”一詞
並不減損我論證的有效性。
不少人或許會反駁說,今天民進黨人士根據台灣前途決議文來重新定義與改進台獨
黨綱,這在台獨的進化過程來看的確是進步,對此我十分肯定,但這絲毫不減損我
對台獨批判的有效性,因為當一件事情有害的時候,不管你是使用獨裁的機制還是
民主的機制,他仍然是有害,這是我論述的重點,當然在民主的機制之下,的確有
可能大多數的人民選擇有害的選項,表示大家願意共同承擔後果,對此民主機制的
運作精神我並不反對,並也不在我論述與批判的重點之中,因為即使是統派,也主
張統一條文是否接受,應該交由人民複決和透過立法院修憲來使其實踐與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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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取皮爾斯的檄文,那是檄文上的誓言:「從此忘卻被外來政權養殖起來的差異,
原是英國人把少數人分出,與大多數人隔離。」現在,即使把小島旁邊的英國用
橡皮擦掉,把新教徒一併運回英國好了,問題是,接下去,階級是一條無形的分
界線,貧窮的北方與富裕的南方合在一起,會縫合成一個沒有嫌隙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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