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inki (衝衝衝~~)》之銘言:
: ※ 引述《shanvic (小太陽研究社社長)》之銘言:
: : 罷免 是國會認為總統不代表民意或是失職
: : 由國會提出 通過後 送全民投票
: : 這你可以去看正副總統選罷法
: : 至於解散國會 則是總統認為國會不代表民意
: : 就可以執行 (這是主動解散權)
: 不曉得哪個國家的總統有這個權力??
法國總統
唯前提是總統所獲得的民意授權必須要是新民意
亦即舊民意選出的總統必須要尊重新民意選出的國會
: : 台灣總統現在有被動解散權
: : 但是沒有主動解散權
: 台灣憲政體制上最大的困境
: 就是立法院對游院長提不信任案
: 總統解散立法院後
: 總統對於所謂新民意選出的立委
: 還是可以任命游錫琨再來當當院長
: 立法院完全沒有反對的能力
錯 以憲政慣例來看,若總統解散國會,
而重選後的國會還是由它黨掌握多數時,
總統必須要辭職,因為重選後的國會代表的是新民意,新民意優於舊民意
而國會議員的重新選舉則形同全國公民對總統提出的解散國會所做的一次表決
國會被解散後,原議員仍可繼續參選,
只要繼續獲得公民的授權,即代表新的民意
若不能當選,則顯然這候選人已失去授權,如此而言,若沒有解散國會權,
國會議員其代表的也是舊民意,或可說是假民意
以舊民意來對新民意選出的總統做出干挌 就失去民主的真義了
台灣現在的問題,在於總統缺乏主動解散權
才會有舊國會勢力對新當選的總統進行干預的行為出現
這也是台灣民主的吊詭所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2.3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