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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snqwe (討厭下雨)
看板
Chuyu
標題
內政部3月9日台(89)內社字第8905948號箋函
時間
Mon Jul 15 18:25:20 2002
有關宋楚瑜先生、陳萬水女士及宋楚瑜工作室等委託立法院沈委員智慧及陳委員 振盛向本部辦理領回對於本部『九二一賑災專戶』所捐贈款項計新台幣三百一十 萬元整乙案,本部已於三月九日以箋函請其繳回本部原開立之捐款收據在案,屆 時請惠予配合辦理退款事宜。 官員坦承,九二一各界捐給政府單位的震災款項,宋楚瑜確實是唯一要回捐款的 特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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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201.7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