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AboutBoards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本文轉錄自 a-bian 看板] 作者: shiftt (我愛阿扁更愛憲政) 看板: a-bian 標題: 時間: Thu Jan 4 00:17:14 2001 §監察院 = 人權院的可行性?? ~~~~何妨讓監察院直接轉型為國家人權委員會 § 我贊成設立人權委員會,但是站在「政府組織精簡再造」的立場上, 若要成立一個有效的人權機關,恐怕與此趨勢悖離。筆者以為可以推 動『修改監察法』,將人權事項正式列入其中,就能以現有的資源從 事人權的保護。這樣不涉及憲法層次,政治爭議性亦不大,或可考慮。 我有一些看法如下: ◎本單位的憲政定位:大凡政府業務,鮮少不與人民發生關係,亦即今 日人權之範圍涵蓋極廣,固然有其跨院際的色彩,然置於總統府之下, 難保不會成為「第六院」,造成對現行各院運作的衝擊。而且此機構倘 若缺乏明白的憲政定位,恐將如同「國家安全會議」一般,曖昧不清, 徒增權責不明的疑慮。論者或有認為直屬總統府方能使本機構備感尊崇, 此處不無再討論之空間。總統府為全國位階最高的政府機關,所有國家 一級機關~~即各院,無不隸屬其下,難道會有人認為行政院長或司法院 長的地位不夠尊崇嗎?而且直隸於總統府,反而易予人幕僚單位的印象 ,甚至真的淪為總統指揮的下屬單位,反而不利於獨立運作行使此一神 聖的職權。 (待續) -- 我是中立派----------就事論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turbojet.m4.ntu.edu.t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turbojet.m4.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