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rocfrank: 本魯記得有個申訴案 還被你移到精華區 請問判決在那? 03/03 23:44
哪一篇?請說明清楚....
→ rocfrank: 你把原z-23-2-8-1本魯被水桶案移去那了? 03/03 23:47
→ rocfrank: 更正 是z-13-5-6-1 03/03 23:49
沒有動過....
● 1. ◆ [判決] 20141116 使用者 rocfrank 檢舉案 cutesakai [02/14/15]
更動日期最後是2015-02-14,則表示在下於判決完、收錄精華區之後並未再行更動。
→ rocfrank: 你可以默視m板主用公覺板板規去處罰公檢板的文章 然後執 03/03 23:50
→ rocfrank: 行於公覺板的水桶 有怎樣的"隔空水桶"板主 就有怎樣的小 03/03 23:52
→ rocfrank: 組長地 03/03 23:52
請您回去看板主原判決文:
● 63 11/05 meowmeowgo □ [公告] rocfrank 水桶 378天
┌─────────────────────────────────────┐
│ 文章代碼(AID): #1KMRH7s4 (PUBLICISS_PT) [ptt.cc] [公告] rocfrank 水桶 37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_PT/M.1415164999.A.D84.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45 Ptt幣 │
└─────────────────────────────────────┘
檢舉板自去年十月成立後原板主群將公民板的板規一併適用於檢舉板,且無人反對。
若您覺得不妥,應於第一時間至該板發表文章討論並要求板主回應,若不回應則表示
您認同該板規沒有問題;然就板規名稱上的確有誤導人之嫌疑,這邊已請板主群進行
更正。
※ 編輯: cutesakai (223.136.171.113), 03/05/2015 18:42:13
※ 編輯: cutesakai (223.136.171.113), 03/05/2015 18:49:49
※ 編輯: cutesakai (223.136.171.113), 03/05/2015 18:52:31
※ 編輯: cutesakai (223.136.171.113), 03/05/2015 19:21:40
※ 編輯: cutesakai (155.56.40.65), 03/19/2015 22:3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