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時間:2015.02.26
事發板名:PublicIssue_PT
板主:meowmeowgo/offish
當事者:rocfrank
判決結果:申訴案退回,但請板主群將該板規再加以說明清楚
判決主文:
1.經詢問板主群,板主群的說法為:
「於一小時內發表三篇以上文章,其文章……平均未達399個正體中文字者。」
並不是判決依據,而是要求板主於上述狀況發生時必須主動查察。
判決鬧板的依據是「三名或全體板主」共同判斷「文章是否內容空洞」並且「嚴
重影響其他看板使用者閱讀及討論」。
2.以上說明敝人同意,但也請敦請板主群將這段文字再加以說明清楚以避免誤解
3.相關文章收錄至精華區 z-12-4-1-1 ,原系列文移除且僅保留判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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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V 師父生氣的說:你想改行當媽斗嗎? _︵_
人︸ ︸人 ψmroscar:搭內捷還能順便沖澡,豈止方便而已! V▃▃▃V
│⊙▁⊙│ 花太郎說:沒有沒有...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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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師父說:那就給我多吃一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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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utesakai (155.56.40.65), 04/13/2015 01:5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