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終還樂生公道,持續爭取指定古蹟
樂生保留自救會、IDEA Taiwan、青年樂生聯盟於監察院糾正案聲明
在民國98年6月11日,距離樂生院被列為新文資法第一例
暫定古蹟剛好滿三年的日子,監察院依法糾正文建會與文
化局多年來對於樂生院古蹟指定工作的推諉怠惰。對樂生
院來講,這是一個遲來而微小的正義。
遲來,是因為在這文化機關互踢皮球,恣意曲解法令三年
間,院民為了自己的家園奔走,甚至在抗爭現場受傷,最
終仍使樂生院九棟建築遭到拆除,大門口也將於今年八月
開挖;微小,是因為我們可以預見,在文建會與北縣文化
局軟弱怕事、以工程便利為首要目的之施政風格下,仍將
會發明千百個荒謬的藉口,拒絕將樂生指定為古蹟。
監察院能還給樂生院的,甚至也無法稱之為遲來的正義,
只是一個肯定與證明。證明樂生保留自救會多年來主張的
院區文化資產價值確實存在,證明民間團體對公部門的指
責與憤怒並非空穴來風,這是一個來自公部門的歷史文件
,在官僚無誠意的道歉之外,我們終於為樂生院多年來遭
受的敷衍、推託與委屈留下永遠的證據。
然而留下證據之外,正義終究要靠弱勢者舉起自己的雙手
來爭取,我們了解文建會與文化局並不會單憑一紙監察院
的糾正文便從此依法行政,台灣的工程霸權更是一處連監
察權都無法穿透的所在,樂生院民、樂生院命運多舛的建
築物與脆弱的前門山坡不會因為監察院的諍言便安享天年
,在此懇請各位朋友與我們一同關注樂生院未來的命運,
別讓這份遲來的正義,又消逝在官僚的「訝異」與推託之
中。
樂生保留自救會今後將秉持四年來的精神,以監察院之法
律意見為後盾,繼續爭取樂生院民醫療生存權益,與更完
善的保存設計方案,期望這座帶給台灣社會諸多啟示的山
頭,能夠在文化資產保存法定地位的守護之下,永遠平安
而富有生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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