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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理大臣 小泉純一郎 殿 (FAX:+81-3-3581-3833)
厚生??大臣 川崎二郎 殿 (FAX:+81-3-3595-2020)
2005年10月25日,關於撤銷漢生病補償金不支付處分訴訟,東京地方法院民事
第38庭針對台灣樂生療養院院民之請求,命原處分撤銷,為原告完全勝訴之判
決。然而,同地方法院第3庭卻駁回居於相同立場的小鹿島更生園院民之請求。
由於日本針對漢生病患採取絕對隔離政策,以致造成漢生病友長期遭受種種難以
忍受之苦難,為撫慰漢生病原病患之精神上所受之痛苦,而制訂漢生病補償法。
鑑於 本法之立法旨趣,絕不容許將同受絕對隔離政策所苦,而被強制收容於療
養院的韓國、台灣之漢生病原病患排除於本法適用範圍之外。肯定原告請求之民
事第38庭的判決,誠屬當然之舉。駁回原告請求之民事第3庭之判決,根本毫
不理解補償法之立法目的,不當之極。
原告之平均年齡已達81高齡,不容許因不同法庭為相異判斷,而遷延最後解決
之時日。日本政府如何因應本次訴訟,已為世界注目之焦點。
在此,本人提出以下要求:
【1】針對東京地分法院第38庭針對台灣樂生療養院院民之請求,原告完全勝訴
之判決。請日本政府尊重判決放棄上訴。
【2】敬請儘速修正告示之內容,明確指定小鹿島更生園及台灣樂生院之院民亦
為依據補償法發給補償金之對象。
2005年11月 日
台灣人民 ─────────────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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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本回傳 (FAX 02-29024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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