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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runicht (請叫我優布匠~~>///<)》之銘言: : 我看到的新聞畫面是,某位樂青在跟警察吵:[你們什麼時候第一次舉牌?] : 重點不是何時第一次舉牌吧? : 是你們的抗議根本是違法的集會遊行,還在那邊跟警察大小聲。 請參考 集會遊行法第26條 集會遊行之不予許可、限制或命令解散,應公平合理考量人民集會、遊行 權利與其他法益間之均衡維護,以適當之方法為之,不得逾越所欲達成目 的之必要限度。 既然您敢說違法,那我就當作您至少有基本的法律常識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28.2
yesonline:我記得這些反集遊法的人士一進法院就承認有悔意耶... 04/19 04:37
yesonline:如果捫心自問沒違法,何必承認呢? 04/19 0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