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yesonline:有點扯遠了.. 不是在說集會遊行法嗎? 04/19 11:23
推 powerslide:哪裡扯遠了,這裡就在說,法院對於『違憲』的法律是可ꔠ 04/19 11:24
→ yesonline:剛剛應該沒有金盾出現吧? 有錯過什麼嗎? 04/19 11:24
→ powerslide:以拒絕適用的,不需要先提『釋憲』 04/19 11:24
→ haunt:亂七八糟,法院沒有違憲審查權,哪裡可以認定法律違憲 04/19 11:28
推 yesonline:在大法官會議中就條例是有牴觸憲法做出解釋前.停止審理. 04/19 11:27
→ haunt:做多只有認其可能違憲。也不可能拒絕適用,只能先停止審判 04/19 11:29
→ haunt:申請大法官會議釋憲而已。此處更證明法院沒有直接認定法律 04/19 11:30
→ yesonline:大法官解釋完.案件還得繼續審下去吧. 04/19 11:30
→ haunt:違憲拒絕適用之權力。然後人民就有自行認定法律違憲拒絕遵守 04/19 11:31
→ haunt:之權限嗎?除非你要說出市民不服從,市民不服從也只有國家怠 04/19 11:31
→ haunt:惰等嚴格狀況才可能出現。 04/19 11:32
推 powerslide:亂七八糟,誰提到『違憲審查權』了,前面不講的很清楚 04/19 11:36
→ powerslide:法院對於有『違憲』之虞的法律就可以『停止審判』的,ꠠ 04/19 11:37
→ powerslide:並不是只要是『法律』法院就一定要適用,再來,你要談ꔠ 04/19 11:37
→ haunt:簡單的說,討論串中,原PO主張遊法違憲,原PO啥時變成有權 04/19 11:37
→ haunt:解釋了XD 04/19 11:38
→ powerslide:『市民不服從』,行政怠惰,那麼台北縣政府對於『暫訂술 04/19 11:38
→ haunt:我的推文也不過在諷刺你這點而已 04/19 11:39
推 yesonline:扯到暫定古蹟了嗎?? 04/19 11:40
→ powerslide:古蹟』的『拒絕審查與公告』,難道不構成『行政怠惰』ꄠ 04/19 11:39
→ haunt:台北縣政府就算是怠惰,請提出訴願或行政訴訟,尚未窮盡救濟 04/19 11:39
→ haunt:手段,即主張市民不服從,會讓搞憲法的笑掉大牙 04/19 11:40
→ powerslide:誰說市民不服從一定要『窮盡訴訟程序』的?這是哪一派 04/19 11:41
→ powerslide:的見解,至少我理解的那一派,並不以『窮盡訴訟程序』갠 04/19 11:41
→ powerslide:前提要件,而是權利侵害的急迫性為前提要件 04/19 11:42
→ haunt:連德國法界在討論市民不服從時都要謹慎多加限制了,甚至實務 04/19 11:41
→ powerslide:????法律是事實,這是誰說的? 04/19 11:43
→ haunt:界都不敢將市民不服從理論作為審查機制,還權利侵害急迫性 04/19 11:43
推 powerslide:不管是不是審查機制,是不是權利保護要件,在將來訴訟 04/19 11:46
→ powerslide:的過程中,當事人都可以主張行政機關的執法『違憲』, 04/19 11:47
推 haunt:可以主張啊,沒說不能主張,但是一樣問題,主張不代表由理由 04/19 11:48
→ haunt:有沒有理由看到時候審判機關的決定吧,我倒是沒什麼意見XD 04/19 11:48
→ powerslide:並藉由大法官會議的解釋或『阻卻違法』的方式來正當化 04/19 11:47
推 powerslide:其先前的『抗爭行為』,不需要先『釋憲』才能行使其『 *[m 04/19 11:54
※ 編輯: powerslide 來自: 59.124.124.223 (04/19 11:57)
推 powerslide:基本權利』,更不要把對於『法律』無效的『宣告』,與ꄠ 04/19 11:57
→ powerslide:基本權利』的行使混為一談 04/19 11:58
→ haunt:我倒是沒混淆,只不過認為應該等有權解釋的結果~(菸) 04/19 12:00
→ yesonline:啊.推文亂掉了啦.. (好險我有備份) 04/19 12:01
→ haunt:在有權解釋出來之前,一切都不過是學說~(菸) 04/19 12:02
推 powerslide:在確定判決『違法』出來之前,一切都是合法(無罪推定 04/19 12:04
→ haunt:所以警政機關的驅離合法啊~XDDDD 04/19 12:08
→ haunt:把刑法的概念搞到行政法,這樣行政機關就不用為行政處分啦 04/19 12:09
推 powerslide:無罪推定於行政罰的適用不是某年律師高考的題目? 04/19 12:11
※ 編輯: powerslide 來自: 59.124.124.223 (04/19 12:13)
→ powerslide:再來,現行違反『集遊法』的案件不多以『刑法』起訴? 04/19 12:13
→ haunt:噗,即便要將無罪推定適用於行政法,仍不影響在訴願或行政 04/19 12:15
→ haunt:訴訟將原處分撤銷前,原處分之有效性及適法性 04/19 12:17
推 powerslide:噗,原處分有效也不過是『推定』而已~~行政法院一樣 04/19 12:18
→ powerslide:可推翻 04/19 12:19
→ haunt:是啊,問題還沒被推翻啊,跟你說無罪推定還不是一樣~(菸) 04/19 12:19
→ haunt:所以一切都是推定嘛~那就乖乖等有權解釋吧~(菸) 04/19 12:19
→ powerslide:哪一樣了?沒確定判決之前,你一樣有抗繳罰款的空間啊 04/19 12:20
→ powerslide:再來,抗議都抗議了,你能怎麼樣?除非法院判決有罪, 04/19 12:21
→ haunt:所以警察局一樣有強制驅離的空間嘛~(菸) 04/19 12:22
→ powerslide:噗。這句話應該要對行政機關說吧!我就是要『抗議』,될 04/19 12:23
→ powerslide:就是要行使『集會遊行』權,你能拿我怎麼樣? 04/19 12:23
→ powerslide:對啊,不過『違法驅離』的後果自負,哈~~ 04/19 12:24
→ haunt:問題就在這裡,你要主張無罪推定,所以說你沒有違法 04/19 12:24
→ haunt:卻不准警察機關主張行政處分適法推定~(菸 04/19 12:24
→ powerslide:真是張非打岳飛,打的滿天飛?一會說行政處分與刑罰不꘠ 04/19 12:25
→ powerslide:不同,一會又用行政法打刑罰?您能不能一次只談一件事ꄠ 04/19 12:26
→ powerslide:行政處分推定有效跟無罪推定根本是二碼子事! 04/19 12:26
→ powerslide:行政罰也沒有自由刑的問題,二者如何能類比? 04/19 12:27
→ haunt:OK啊~行政處分適法推定嘛,所以警政機關驅離沒有適法性問題 04/19 12:28
→ haunt:接下來因為不遵令解散,所以構成刑事犯罪 04/19 12:28
→ haunt:因為當事人主張集遊法違憲,所以行政機關驅離不適法 04/19 12:29
推 powerslide:殘念,什麼叫沒有適法性的問題,也不過是推定有效,並 04/19 12:30
→ haunt:因此也不構成不遵令解散。 04/19 12:30
→ powerslide:代表可以拒絕司法機關的『適法性』審查! 04/19 12:30
→ haunt:所以請先去行政訴訟+大法官釋憲推翻集遊法 04/19 12:31
→ haunt:從頭到尾我只在講一件事,原PO不是有權解釋機關,不要搞的自 04/19 12:31
→ haunt:己像是有權解釋機關一樣~(菸) 04/19 12:32
→ powerslide:殘念,又跳躍命題了,我行使『基本權利』跟主張『集遊 04/19 12:32
→ haunt:前面就說了,集遊法有沒有違憲我沒意見,釋憲出來再說 04/19 12:32
→ powerslide:法』違憲根本就是二碼子事,我不需要集遊法來定義我的 04/19 12:32
→ powerslide:的集會遊行權!你要主張我違法,那就請檢察官提起訴訟ꄠ 04/19 12:33
→ powerslide:請司法判決才是,我根本不需要先提釋憲才能行使我的集 04/19 12:34
→ powerslide:會遊行權,反倒是主張違法的一方先得經過司法裁判才行 04/19 12:35
推 yesonline:潘先生.. 你前陣子才因違反集遊法.承認悔過耶xd 04/19 12:35
→ powerslide:噗,Y大請看清楚,我是法研所畢業,不是城鄉所畢業ㄟ 04/19 12:36
→ powerslide:不要張冠李戴,來鬧笑話了 04/19 12:37
→ haunt:所以原PO認為警方驅離的適法推定被推翻了沒有? 04/19 12:39
→ yesonline:我又沒說你是城鄉所畢業xd 04/19 12:38
推 powerslide:噗,那我又啥時違反集會遊行法了? 04/19 12:40
→ powerslide:那結果不就比武力嗎!誰武力大誰贏,輸的一方打官司, 04/19 12:40
→ powerslide:,不是嗎,哈~ 04/19 12:41
※ 編輯: powerslide 來自: 59.124.124.223 (04/19 12:42)
→ haunt:如果還沒,請原PO先訴訟一下,我還蠻想知道有權解釋是啥(菸) 04/19 12:43
推 powerslide:原PO?你指誰?就我記憶所及,好像還沒有警方敢以違反 04/19 12:45
→ powerslide:集遊法為名,請求檢察官對我訴追的 :) 04/19 12:46
※ 編輯: powerslide 來自: 59.124.124.223 (04/19 12:47)
→ powerslide:你是不是搞錯對象啦? 04/19 12:48
→ haunt:我沒問有沒有不遵令解散啊~我只問驅離的行政處分(菸) 04/19 12:51
推 powerslide:沒警方驅離我啊?連3/11日那天我跟警察對嗆的畫面您沒 04/19 12:53
→ powerslide:看見嗎? 04/19 12:54
→ haunt:soga,所以原PO結論就是集遊法是不需要遵守的就是了? 04/19 12:56
推 powerslide:沒錯啊,我去集遊場所那麼多次,也沒那個警方敢拿集遊 04/19 12:58
→ powerslide:法辦我,最多也只是雙方互嗆互拍照片而已 04/19 12:58
※ 編輯: powerslide 來自: 59.124.124.223 (04/19 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