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縣政府對工程會樂生院最新保存方案立場
新聞日期: 2007/06/15
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北縣新聞
【北縣訊】針對前行政院長蘇貞昌4月16日指示舊樂生院暫緩拆除二個月的決策,行政院
公共工程委員會於5月30日與6月15日召開會議,就舊樂生院保存方案作出決議,決定依照
技師公會建議,原地保留39棟,平移或拆遷重組10棟,拆除6棟。同時回應院民需求,將
規劃15棟以上建物供院民續住,開闢聯外道路與供應水電等維生管線;此外也顧及大新莊
地區民眾交通需求,決定依照原41.6%方案之通車日期於102年02月完工通車。
臺北縣政府交通局長林重昌表示,有關樂生院保存方案,行政院工程會委託技師公會於日
前完成評估報告,針對文建會原先所提建議「原地保留42棟、平移或拆除後異地重組7棟
、直接拆除6棟」,經工程技術最大極限及安全等面向重新評估後,作成上述決議。工程
會同時決議:針對10棟拆遷重組建物,請文建會規劃與籌措經費;新增工程經費約6.7億
元,則請交通部核定補助;並請樂生療養院妥善照顧院民的生活及醫療需求。
在了解工程會最新決議後,交通局長林重昌表示:將會要求行政院正式行文核定新的方案
,同時縣府將會遵照行政院核定方案辦理,至於拆遷事宜及院民安置相關作業,將依法配
合捷運工程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之工程進度辦理。另外有關外界尚存疑慮的地質安全、王
字型建物保留及分段通車等問題,應請捷運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對外詳予說明。
林重昌說,工程會方案為工程可行與文化保存的最大公約數,且通車期程102年2月與原核
定之41.6%方案相同,亦為符合新莊、三重地區民眾早日通車之期盼,請捷運局克服萬難
努力達成。有關院民續住之安全範圍,原本捷運局在5月30日評估僅北側6棟,經工程會要
求捷運局回應院民需求,捷運局於6月15日會議中,提出擴大可續住範圍15棟,但吳澤成
主委另要求捷運局再評估增加;並妥善規劃續住之聯外交通、維生管線及醫療照顧。林重
昌局長同時表示等行政院方案正式核定後,縣長周錫瑋願親赴舊院區與院民作雙向溝通,
以瞭解院民需求。他也呼籲院民,將來施工期間必然產生噪音及出入不便等問題,請院民
多多體諒配合,也請院民務必注意安全。
資料詳洽:交通局捷運工程隊 陳錦民 電話:29603456-4733
http://www.tpc.gov.tw/web/News?command=showDetail&postId=153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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