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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天前才發現這個版 所以補PO心得文 在新莊已經住了四年多了, 所以對這一塊土地上所發生的事多多少少有所耳聞, 樂生療養院與新莊捷運線的糾葛當然不可能不知道, 但小弟一直認為這是雙方認知誤差所造成的, 但10月11日樂生團體至市府抗議, 讓我對這件事實實在在產生一些感觸: 當兩方都只願意 說自己想說的、 聽自己想聽的、 接受自己想接受的、 思考自己想思考的, 這產生的不是認知上的誤差, 而是完完全全的無厘頭鬧劇, 說的淺白一點, 就是兩個心智未成熟的小孩子在爭糖果吃 至少在一旁看的我是這麼認為的...... 先說說府方, 府方一開始不派人出來, 一直到樂生團體衝撞警方後才派了個副處長和主任出來, 這讓我對市府團隊失望, 這代表他們在一開始根本想靠警方拖過去, 怕事, 這不能解決問題, 要解決問題本就應該直視問題, 連題目是單選題還是填充題都搞不清楚, 怎麼作答? 再來我看到了所謂技術官僚的傲慢, 不停的重申:這是最後一次解釋, 說之前躲在警察身後說, 說完就甩身走人, 這不能解決問題, 甚至市府官員在現場處理EQ反應之差勁, 怒斥樂生團體:你說謊! 這不只不能解決問題, 這只會製造問題, 都坐到那個位置了, 難道待人接物處事進退能力這麼差嗎? 不懂!真的不懂! 難道站到了一定的高位, 脊梁骨就被石化了,寧折不彎? 你不是古代御史台上言官, 手上也非握著董狐筆, 一個為民服務的公務員, 有什麼理由只把眼睛往高處看? 不要忘記,你頭仰的再高, 你的腳始終沒離開過地面! 再說說樂生團體, 我不清楚人家說有教授叫學生去參予這些美其名為社會運動的活動是不是真的, 事實上就算是這樣, 我也覺得很好, 至少是讓年輕人能夠參予社會性議題的第一步, 但是, 第一步就踏錯了步! 集會遊行須事先向當地警察機關申請不是嗎? 縱使人皆道:「集會遊行法」是惡法, 但這不是你不遵守這部法律的理由! 因為惡法可以修正, 但是不守法卻是最直接的錯誤! 再來, 筆者愚昧, 在下實在不知你們有什麼理由去衝撞警察? 80人到100人去衝撞20人左右的警察, 衝撞了2、3次, 把那些剛畢業的警察撞倒在地上、壓在地上, 難道這樣很厲害嗎? 難道台灣的社會運動就一定要有警民衝突才算成功嗎? 我很想問問你們, 民主社會的民主就是把衝撞警察當作標示? 把消遣警察當作口號?當你們把警察都衝倒在地上後, 再補上一句:「我們以前也有深深的反省衝突」 這樣就可以彌補衝突裂縫嗎? 叫警察自己想想自己家中的老人家, 甚至說:「對這些年輕警察好氣又好笑」 愚者試問:「他們在執行公務,在作自己該作的事,有什麼好氣的?又有什麼好笑的?」 不才只知道,在歷史上能以社會運動被人記得的, 是聖雄甘地! 是牧師馬丁路德金恩! 是南非總統曼德拉! 不是以衝撞、蠻橫為主的任何一個活動! 不懂!還是不懂! 你們提出的所謂訴求到底有沒有根據? 除了房舍裂縫照片, 難道請個工程師對現場環境直接提出評估和市政府所謂的大地理事公會比照, 這樣很難嗎?不管市政府態度如何, 有一句話我贊同:「相信專業!」 也許愛因斯坦認為專家只不過是訓練有素的狗, 但最起碼,他們受過訓練, 市政府拿不出來觀測報告固然是一大錯, 但僅僅憑著照片去直接導論一定是工程引起的, 這不只是武斷, 而是在一旁聽的我覺得有些強詞奪理了, 當你批評市政府一方官僚時, 有沒有想過這個官僚系統市支撐國家的必要之惡? 當你在批評市政府一方傲慢時, 你自己難道是懷著一顆謙恭謹慎的心嗎? 提出要求固然是權力, 但不是提出要求對方就必須照單全收! 你們的出發點是為了保護那些老人家, 這點絕對正確! 但理直不代表一定要氣壯衝雲霄! 小弟學歷不高, 僅只於大專, 但我看過的書告訴我, 政治是一種溝通、制衡與妥協組成的(如有誤,請方家勿見笑), 一個社會運動能不能影響既定的政策, 不是呼呼口號, 然後認為民氣可用, 接著就直接不講理的叫對方下台, 這不是民主! 這也不是社會運動! 愚見以為這叫作「農民起義」! 結論:就是兩個心智未成熟的小孩子在爭糖果吃, 因而打架,倒楣的是來勸架的人(警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133.46
koji:警察機關: 請務必提出集遊申請 我們歡迎衝撞 122.17.63.142 11/24 23:46
koji:申請會給過就真見鬼了.... 122.17.63.142 11/24 23:48
koji:樂青不等同樂生 問題不能被單純化了... 122.17.63.142 11/24 23:53
sfsm:借轉 114.46.108.20 11/24 2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