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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樂生院案誤判形勢 蘇貞昌 全盤皆輸(中國時報2007/04/17) 【黃樹德、林家群
/特稿】
保留樂生院當初不是沒有兩全其美的辦法,可惜蘇貞昌兩度誤判形勢,造成白白浪費6年
光陰,加上同志落井下石,使蘇貞昌進退失據,淪為黨內圍攻箭靶。
捷運新莊線民國八十七年就動土,但工程進度一直落後,新莊市民早就憋了一肚子氣。九
十年三月前行政院長張俊雄到新莊巡視,就被當地民代嗆聲「院長!這次是不是老歌新唱
?」「捷運已經開工兩次,什麼時候才真正要蓋?」讓他非常沒面子,當眾點名前衛生署
長李明亮,要求他解決樂生療養院的遷移問題。
當年社會氛圍是全力促成捷運通車,以平息新莊民怨,壓根沒想過 樂生院要不要保存。
九十年四、五月間樂生院曾兩度行文縣府文化局,希望文化局派員了解樂生是否屬於具保
存價值的文化古蹟,但反被文化局「修理」。
縣府文化局回文表示:「捷運工程已興建多年,於捷運規畫之初貴院(指樂生)均無反應,
目前業臨拆除時刻,亦是捷運工程施工關鍵時刻,而大台北地區捷運工程為國家重大建設
,且規畫執行多時,貴院此時再反應文化古蹟鑑定問題,實有欠妥。」
未正視古蹟保存嚴重性
當年捷運尚未全面開工,如果蘇貞昌能正視古蹟保存的嚴重性,至少有6年時間可以解套
,或許今天也不用付出如此龐大的社會成本,可惜蘇貞昌選捷運而棄古蹟。
九十一年七月,立委羅文嘉針對樂生保存問題,召開「樂生療養院保存緊急協調會」,前
文建會副主委吳密察應邀參加,捷運局、台北縣政府隨後開會研商,決議以拆遷重組方式
保存較具價值的建物一棟,規畫做為文獻資料館,文建會回函表示「尊重本府(指縣府)之
決定」,再度失去完整保留樂生的契機。
平心而論,樂生案蘇貞昌絕對難辭其咎,但時任行政院長的游錫( 方方土)豈能置身事外
?如果真的覺得樂生很重要,他的閣員、文建會主委陳其南為何又要同意北縣的建議?
蘇貞昌先不願為古蹟背書,後在黨內天王圍攻下節節敗退,又不能管好自己的閣員,坐視
文建會在後院「放火」,提出與行政院既定政策相左的建議,最後潰不成軍,搞得社運團
體不爽、新莊人不高興,可說面子、裡子都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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