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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onkwun (反皮草 拒絕血腥時尚)》之銘言: : 資料來源:9月5號樂生捷運局行動會後新聞稿 : 周功台為台灣世曦公司大地工程部經理,因涉嫌偽造88年新莊機廠地質鑽探報告,目前遭 : 台北地檢署以偵字案調查中。 :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26270 台灣世曦球員兼裁判 地質試驗不公正 另外,捷運新莊機廠的地質鑽探報告涉嫌舞弊,青年樂生聯盟、綠黨與專家學者去年已針 對當初負責簽証的台灣世曦地工部經理周功台等人提出告訴,並且要求捷運局立即進行公 正的地質重新鑽探工作。捷運局遲至今年五月,才委託台北市大地技師公會作重新鑽探。 樂青、綠黨跑去告人家,然後樂青和綠黨再說人家涉嫌舞弊。 X的,這招真好用,我下次去告別人說他殺人,然後就可以說他是殺人犯。 這種標題殺人法也不是第一次看樂青用,不過以前只是道德層面上的指責,現在卻直接 抹黑人家為罪犯,真是好樣的。 不過這也不令人意外,之前樂青是以自認的道德優越感來批判所有不肯附和他們意見的 民眾、民代、官員、學者、地方首長和在樂生療養院服務數十年的神職人員,凡是不肯 附和他們的都是道德低下的,現在進化成凡是不肯配合的就控告他們,然後散佈謠言說 他們是罪犯。 看來樂青抹黑的技術有所精進。 -- 戰爭是件太嚴重的事,不能完全委交給軍人 所以交給政客吧!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53.173 ※ 編輯: Trunicht 來自: 220.133.53.173 (10/31 20:43)
honkwun:原來公訴罪隨便就能起訴? 210.201.58.207 10/31 20:40
honkwun:倒是捷運局說要告好像沒動作@@ 210.201.58.207 10/31 20:42
honkwun:請注意偵字案三字................... 210.201.58.207 10/31 20:46
偵字案、他字案,不過是分類的種類罷了。 沒有說偵字案一定贏、他字案一定輸的道理。 這還是改變不了樂青告人家又說人家是罪犯的事實 ※ 編輯: Trunicht 來自: 220.133.53.173 (10/31 22:06) ※ 編輯: Trunicht 來自: 220.133.53.173 (10/31 22:46)
sheng3476:告了對方 難道要說對方是清白的嗎 =___= 118.168.79.226 10/31 23:11
blowfish:如果沒有具體事證,檢察官會選擇不起訴 140.112.89.120 10/31 23:12
blowfish:T版友真的可以學著培養一點別的正當娛樂 140.112.89.120 10/31 23:13
sheng3476:你清楚綠黨和樂青是根據什麼提告嗎? 118.168.79.226 10/31 23:14
sheng3476:(樓上是問t大) 118.168.79.226 10/31 23:15
blowfish:不要老是用惡毒謾罵來宣洩生活壓力 140.112.89.120 10/31 23:15
那換個說法: 這改變不了樂青指控人家有犯罪嫌疑的根據是來自於樂青自己的提告。 ※ 編輯: Trunicht 來自: 220.133.53.173 (10/31 23:53)
blowfish:奇怪這到底哪裡不對啊?難道要人格分裂嗎 218.160.177.48 11/01 00:32
blowfish:難道要在法院指控他在媒體前讚揚他嗎? 218.160.177.48 11/01 00:49
honkwun:有具體事證起訴叫抹黑?@@ 210.201.58.207 11/01 06:59
sheng3476:根據的是"能讓檢察官認可的事證"好嗎... 118.168.73.32 11/01 16:14
deathwomen:你這些話不也是抹黑嗎? 203.77.60.247 11/02 09:23
deathwomen:而且自己提告,指控對方有犯罪嫌疑 203.77.60.247 11/02 09:25
theleaf:那個T怪怪前版主弱不拉機別理他,怪怪前 123.2.168.42 11/04 09:09
theleaf:版主無聊為面子自己出來選,只要見到對 123.2.168.42 11/04 09:10
theleaf:樂生(就是自己當版主的版)有利的言論就 123.2.168.42 11/04 09:11
theleaf:爆走,有啥好對他言論在意的,切~~~~~~ 123.2.168.42 11/04 09:13
theleaf:~~ 對付他簡單容易 (^____^)y 123.2.168.42 11/04 09:14
theleaf:還有再玩一次我還蠻歡迎的齁,但是你至少 123.2.168.42 11/04 09:21
theleaf:進步點阿~~~~~~~~~~~~~~~~~~~~~~~~~~~~~ 123.2.168.42 11/04 09:22
是是是,theleaf你最強,嘴砲最強,可你除了在澳洲放話之外能幹嘛? 你之前不也放話說跟警察報案要抓我嗎?基本上跟這次綠黨、樂青幹的一樣, 只是人家還成案了,我連個管區的影都沒見到呢,你要不要多打幾次報案電話 啊? 控告又不等於定罪,更何況技師工會本來就只有技師能參加,人家既然身為技 師,加入技師工會是很正常的,光憑這點要入人於罪?我拭目以待。 ※ 編輯: Trunicht 來自: 220.133.53.173 (11/05 06:37)
kuopohung:KMT版#18-9OmAB文章看了嗎?220.228.156.242 11/05 07:17
blowfish:你以為檢察官起訴犯人跟你打嘴砲一樣隨便218.160.182.106 11/05 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