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跨國申請,則按規定所跨之國皆需世遺締約國。
二、第三國代為申請,則屬第三國所有。
三、採奧運模式,中華台北?恐非國人所樂見。
四、一切的努力當然有其認同意義與觀光效益
可是推到最後的合法性與國際認同都不得不走向最後一步「申請」
以什麼國體資格申請?以什麼身份締約?
※ 引述《kuopohung (風之過客)》之銘言:
: ※ 引述《whoiam (胡愛晏)》之銘言:
: : 一、台灣不是締約國,請問這些潛力點究竟如何推動?
: 用非營利事業組織
: : 二、樂生看來和烏山頭水庫唯二最有希望打向國際,尤其是樂生
: : 可跨國申請世遺?屆時是掛在它國,與之聯名,台灣以何地位?
: 唉~~~
: 聯合國組織那麼多,還有一堆非政府組織
: 中國沒那麼多精力全部都打壓
: 只能放在焦點
: : 三、台灣既尚未開始申請,潛力點也不具法律效力,潛力點對樂生究竟有何好處?
: 對台灣觀光產業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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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愛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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