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wh1 (聖人不死大盜不止)》之銘言:
: ※ 引述《alchamist (cloud)》之銘言:
: : ㄞ~~~~實在不想PO
: : 其實如果民進黨讓席次在一百二十三席以上
: : 是往內閣制(有過半)偏
: : 而且過半內閣制才是權力最大的(一個不好的例子 納粹德國)
: : 真正的總統制
: : 總統權力再大也只是和立院平衡
: : 而且立院總統沒有"相互毀滅"的保證(就是不能解散和罷免)
: : 總統和立院只能在法案上相互推拉
: : 並不是一般想的總統獨大
: 如果是不能相互毀滅的制度,走的就是美國三權分立
: 的制度。但是我們的憲法仍存在著總統能被動解散立法
: 院的權力,也就是說,在立院對內閣作不信任投票時,
: 總統才有權選擇是否解散國會。從這一點來看,我國不
: 僅不是總統制,也不純然是法國雙首長制(因為法國總統
: 有主動解散國會之權)。
: 我們憲法上的行政首長是行政院長,而行政院長須接受立法院
: 質詢,這顯然是一種內閣制的安排。我國總統只是國家元首,
: 不像美國總統直接管理國家事務。我國總統的權限只在於決定
: 國家安全有關大政方針(一般慣例皆指涉國防、外交與兩岸關係)
: 。
我國總統的權限只在於決定國家安全有關大政方針嗎? 就表面上來
看的確如此 因為命令需要行政院長副署 可是不要忘了 行政院
長任命權在總統 行政院長當然不會是一個反總統的人 所以就我
們的制度(爛??)而言 行政院長是總統的幕僚長是實務上一定會出
現的事
: 所以,為什麼我會說,當民進黨在立院不過半時,應向內閣制
: 偏斜,這是因為行政院長才是實際的行政首長,而行政首長向
: 國會備詢與接受質詢乃是內閣制的一種設計,從內閣制的角度
: 來看,國會多數黨即有組閣權,因此行政院長應由在野黨擔任
: ,而組成在野的行政團隊。這個時候,國家就會進入所謂的共
: 治,大政方針由民進黨,而國家內政事務由在野黨。
不 行政院長的任命權本來就在總統 跟國會多數是兩獨立事件
國會多數如果不滿 大可倒閣 直到國會多數滿意為止 當然總
統為避免政局不安 可以進行政黨協商等.. 不過那是政治問題
跟制度(法律)無關
: 另一方面,當民進黨過半時,沒有問題,由民進黨組閣,由民
: 進黨人出任行政院長,組成政府。但是由於此刻總統與行政院
: 長都是民進黨人了,所以在內政外交上就有一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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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什麼不治之症 還是什麼八百比丘尼的詛咒
只有用自己的手抓住自己要的
用自己的腳踏出的每一步才是真正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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