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ehoboth (火流星!復活!)》之銘言:
: ※ 引述《mocear (莫西亞)》之銘言:
: : 水桶只到16耶~- -6
: : 自己不提醒還怪別人
: 狡辯是沒有用的
: amateratha和我的水桶處分在同一篇公告,期限亦同
: 除非群組長沒有查驗就逕行解除(瀆職)
: 否則他只能承認對我有歧視而濫權多浸我水桶
你當板主的時候,有主動把人從水桶裏提出來嗎?
或者是等被浸的人寄信提醒你?
再說你延長一些人的水桶期,有合理的理由嗎?
他們在水桶裏竟然有辦法讓你再多浸水桶,這一點你算不算濫權?
自己做得到公正再來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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