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廢除看板
連署資格
1.通過本站的身份認證,註冊達半年以上,上站次數達200次,文章發表數
達200篇以上
2.申請者於同一時間內只能申請一個廢除看板連署
連署條件
1.超過一個月無廣告、轉信文或是灌水文以外的本站文章發表
2.看版與原來申請的目的不符合者
3.由該看板全體板主同意並於該看板辦理兩周以上之廢板投票,過半數
使用者同意後,至組務板申請廢板者。
4.一年內被列入兩次待廢看板者,第三次直接廢除。
看板廢除途徑
一 板主申請廢除
由該看板全體板主同意並於該看板辦理兩周以上之廢板投票,過半數使
用者同意後,至組務板申請廢板者。
二 小組長主動宣告廢除
1.看板處於無板主狀態達兩週以上,小組長得發表警示公告於該版
兩週內若無符合資格之使用者申請連署版主 則小組長得直接報請群組刪除該看板
2.無正式板主且超過兩個月皆無通過試閱投票之板主產生之看板
小組長得以直接報請群組刪除該看板
3.超過一個月無廣告、轉信文或是灌水文以外的本站文章發表
小組長可在此看板發表公告宣告看板進入觀察狀態並限期於兩週內改善
期限內並無改善則撤除該版所有板主並公告該板已符合1.條文之警示條件
4.看版與原來申請的目的不符合
小組長可在此看板發表公告宣告看板進入觀察狀態並限期於兩週內改善
期限內並無改善則撤除該版所有板主並公告該板已符合1.條文之警示條件
5.一年內被列入兩次待廢看板者,第三次直接廢除。
三 使用者發動連署廢除
連署程序
組務確認申請人資格符合及罷免理由認可後,請於Aboutnew版發表連署文章並進行連署
若未經組務確認程序,即逕行發起連署,組務應直接宣布連署無效。
1.連署資格
通過本站的身份認證,註冊達半年以上,上站次數達200次,文章發表數
達200篇以上
2.申請者於同一時間內只能申請一個廢除看板連署
3.申請者必須在該小組組務板詳細敘述廢板原由並負責答覆小組長之所有疑問
否則小組長可逕行宣告申請無效 若無小組組務板,則至群組組務板向群組長申請
4.連署申請人不得於組務版及該相關看板以外之其他看板
以任何公開或非公開方式進行不當拉票行為
經審酌有此一行為,組務得直接宣布連署無效
非連署申請人若有上述行為,則提報組務會議經各小組長投票決定連署效力
5.凡是廢板投票案不成立之看板,三個月內不得再有使用者針對該看板發動連署
四 站方宣告廢除
--
我感覺滿的時候
沒有人會知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84.119.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