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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新版 1.申請新版請至LifeNewboard版申請。基本連署門檻為50人。 1>禁止multi-id連署。 2>連署時間滿一天方得提出申請。 2.除非有需要,不開性質重複或相關性高的版。 二、新增/刪除版主 <新增版主> 1.若該版已有版主,需現任版主提出申請。 2.若該版無版主,請至LifeNewboard版提出連署,再於組務版提出申請。 連署門檻25人。 1>禁止multi-id連署。 2>連署時間滿一天方得提出申請。 3.新增之版主須符合 上站500/發表200 註冊時間滿一年之限制 <刪除版主> 1.若為自願退位,於About_Life版提出申請。 2.若非自願退位,請至LifeNewboard版提出罷免連署,再於組務版提出申請。 1>提出罷免連署者,需在該看板上告知進行罷免連署中。若無告知,則連署視 為無效。罷免告知文在該版必須置底 2>版主不得刪除上點所提之告知文。 3>連署時間滿三天方得提出申請。 3.罷免程序如下所述 1>罷免版主連署前須先至組務版提出申請 經半數以上組內小組長認為可以提出之後方得提出 2>經同意開始連署罷免後 被連署罷免中之版主不得提出指定新增版主之申請 但該新增版主若是經版友投票當選之版主不在此限 3>罷免版主門檻為 30 發起人須符合資格 上站500/發表200 註冊時間滿一年 連署有效票改為 上站300/發表100 註冊時間滿半年 4>罷免版主票數統計由組內所有小組長共同進行 每位組長統計出自己的結果(即罷免版主是否成立) 半數以上組長認為罷免成立罷免案即通過 三、版主懲處 1.版主違反本站或本組之規定,依違情節程度作以下之懲處: 1>警告。 版主警告集滿兩次就解除版主職務 且半年內不得再擔任組內版主 申訴若原告勝訴之最重處分為警告版主一次,不得以申訴來罷免版主 2>解除版主職務。 3>褫奪於本組內任版主之權。 2.累犯者加重懲處。 四、新增/刪除小組長 <新增小組長> 1.應徵實習小組長。(向群組長應徵) 實習期為兩個月,實習結束後經半數組內小組長同意即可成為正式小組長 2.至LifeNewboard版提出連署,再於組務版提出申請。連署門檻 若組內版的數目少於 10 則須得到 5 位版主之同意 若組內版的數目大於 10 則須得到 1/2 以上版主之同意 3.須符合資格資格為 上站700/發表300 註冊時間滿一年且為該組內版主 <刪除小組長> 1.若為自願退位,於組務版提出申請。 2.若非自願退位,請至LifeNewboard版提出罷免連署。 1>提出罷免連署者,需以群組信件之方式告知該群組內所有版主及 生活娛樂館小組長,若無告知,則連署視為無效。 2>連署時間滿三天方得提出申請。 3>連署門檻為 若組內版的數目少於 10 則須得到 5 位版主之同意 若組內版的數目大於 10 則須得到 1/2 以上版主之同意 五、小組長懲處 1.小組長違反本站或本組之規定,依違情節程度作以下之懲處: 1>警告。 警告兩次則免職。 2>解除小組長職務。 3>褫奪於本組內任職之權。 2.累犯者加重懲處。 六、注意事項 1.請館內版主注意SYSOP、BM、About_Life等版之公告。 小組長不主動轉至各看板或告知版主。 2.其餘規定,如版主之義務權利等一切依照PTT站方之規定。 可至SYSOP、BM、LifeNewboard等版之精華區瞭解相關規定。 3.小組長及版主可依情況自行訂定組規、版規,但不得和站規或生活 娛樂館組規抵觸。生活娛樂館組規中之各連署規定及判例為最低標 準,組規及版規可更嚴謹,但不可較為寬鬆。 註一 所有申請於組務版提出,於他處提出申請一概不受理。 以上 生活娛樂館代理組長 smarttb1